大广高速公路京衡段2018年日常保洁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大广高速公路京衡段2018年日常保洁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广高速公路京衡段2018年日常保洁项目已由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以《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关于青银等22个管理处及指挥调度中心2018年日常养护费用的批复》(冀交公路[2017]438号)批准,招标方案已核准,核准文号:冀交招核字[2018]E038号,项目业主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衡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衡管理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大广高速公路京衡段沿线。
2.2建设规模:大广高速公路(京衡段)是河北高速公路规划网“五纵、六横、七条线”高速公路网络骨架中“纵三”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河北省东南部,北临北京市,呈南北走向,总体位于106国道西侧,与京九铁路走向一致,路线全长187公里,于2010年12月24日建成通车。
2.3养护期:2018年7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大广高速公路京衡段已通车路段路基、路面、桥梁、安全设施日常保洁项目的全部相关工作。本项目分为3个合同段,详见下表:
标段号 | 工程范围 | |
2018RCBJ-1 | 牛驼工区养护范围 | K1354+000-K1413+747.85包含:主线站内外广场、吉城互通、牛驼服务区、大魏庄互通、雄安停车区等 |
2018RCBJ-2 | 任丘工区养护范围 | K1413+747.85-K1481+106.39含白洋淀支线,包含:任丘服务区、西演服务区、西演互通等 |
2018RCBJ-3 | 饶阳工区养护范围 | K1481+106.39-K1541+137.296包含:肃宁服务区、饶阳停车区、深州服务区、榆科互通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满足本公告1要求的资格审查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每个投标人最多允许对3个标段提出投标申请,最多只能中标1个标段。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招标人只接受1名投标人的报名。
3.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得参加投标。
3.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10日至2018年5月16日(双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30分,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河北公共资源大厦一楼(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持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和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见2)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按照“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http://www.hebpr.cn)首页“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具体事宜可联系0311-66635531。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6月5日9时3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8 时 30 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河北公共资源大厦210会议室(石家庄市石清路9号)。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hebeieb.com.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ebgp.gov.cn/)、“河北省交通运输厅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网”(http://qlgk.hbsjtt.gov.cn/)、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hebpr.cn)、“河北省高速公路管理局网站”(http://www.hbgs.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河北省高速公路京衡管理处
地 址:河北省衡水市北外环西路945号
联 系 人:王嘉惠
电 话:0318-6941818
传 真:0318-6941824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中原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靶场街29号
联 系 人:刘喜刚
电 话:0311-80897505
传 真:0311-85026708
8.
1:资格审查条件
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格式
3:评标办法
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 |
营业执照要求 | 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
施工企业资质 等级要求 | 具有省级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三类(甲级)”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从业资质(省外施工单位须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公路管理局进行资质确认);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
近3年内(2015年4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定时间为准)至少成功独立完成过1项高速公路养护工程施工业绩。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誉要求 |
投标人过去1年(2017年4月1日至今)中不曾在公路施工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公路施工合同被解除。 |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经理最低要求)
人员 | 数量 | 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 | 1 | 工程师,具有“公路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
注:项目经理的建造师注册证书的注册单位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的登记单位须与投标人单位名称一致。
2: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表
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企业应提供其投资参股的关联企业情况,包括以下内容: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名单: ; (2)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名单: ; (3)本单位对其他单位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名单: 。 (投标单位盖章) |
注:投标人应如实填报此表,否则因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相关投标均无效。
3:评标办法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条修改为: 本次评标采用合理低价法,双信封形式。 (1)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第一信封所附业绩(需符合资格审查业绩要求)合同金额大的优先。 (2)投标人同时在3个标段投标的,只能在其中1个标段中标。如同时在2个或3个标段中评标价排名为第一时,则按照2018RCBJ-1标段>2018RCBJ-2标段>2018RCBJ-3标段的顺序优先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养护期、工程质量要求及安全目标; b.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若投标保证金采用电汇或转账形式提交,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且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均在授权委托书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且法定代表人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签名,未使用印章、签名章或其他电子制版签名代替。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对本项目进行分包。 (8)同一投标人在同一个标段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限。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工程验收、计量、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3)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标段号、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已标价工程量清单说明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投标人若填写工程量固化清单,填写完毕的工程量固化清单未对工程量固化清单电子文件中的数据、格式和运算定义进行修改;工程量固化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金额报价一致。 (7)投标文件正、副本份数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7.4项规定。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经理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第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评标价:10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评标价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如果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有效投标人少于5家时,则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不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评标价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偏差率保留2位小数 |
2.2.4 | 评标价 | 10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其中: E1是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2; E2是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3.5.1项不适用 3.3.2项至3.3.5项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