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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关于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汇都园区物业管理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2018-05-11 14:03:27|作者:清洁吧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关于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汇都园区物业管理项目的征求意见公示 系统发布时间:2018-05-11 11:19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关于拟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汇都园区物业管理项目。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一、采购人: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二、采购内容:汇都园区物业管理项目。

三、拟定供应商:四川晨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四、采购预算:本项目单位自筹资金74万元,12个月预算。

五、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理由:

(一)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以下简称省院或省检测中心),是四川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属事业单位,承担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药品(含中药、民族药)、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药用辅料、医疗器械、化妆品等检验检测、技术研究等工作。业务板块划分为三类,食品、药品及化妆品、医疗器械及包材。现为3地办公,成都市高新西区新文路8号(总部)、成都市高新西区新业路4号附28号汇都工业园二期(医疗器械理化检验和包材检验)、成都市龙泉驿兴茂街16号(部分食品检验)。现就成都市高新西区新业路4号附28号汇都工业园二期的物业管理采购项目拟申请单一来源方式。

(二)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管理

目前,我院(中心)的医疗器械及药包材的理化指标及部分微生物指标的检测业务在汇都工业园区二期内,提供医疗器械和包材的检测及技术咨询、标准和试验方法研究、检测人员技术培训等服务。现有业务实验用房6398.85m2、业务辅助用房3427.85m2,共计9826.7 m2。汇都企业总部园区二期总建筑面积40144.28平方米,2014年汇都集团有限公司通过招标,与四川晨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5年的物业管理合同。目前收费标准是物业费5元/平方米;垃圾费0.1元/平方米;特约服务费5000元/月;停车费80元/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2016年1月13日国务院第119次常务会议通过《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后的《物业管理条例》第四章物业管理服务,第三十三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实施物业管理的规定,四川晨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目前四川省医疗器械检测中心(汇都企业总部园)物业管理采购的唯一选择。具有确定性,单一来源性,符合政府采购法中单一来源采购相关规定。

故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拟对汇都园区物业管理单一来源采购。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此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意义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

采购单位联系人:邓老师 联系电话:028-87877190

财政部门联系人:汤老师 联系电话:028-86725927

四川省食品药品检验检测院

2018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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