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梅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委托,就其梅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梅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
编 号:SWCGDLJ-20180504 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服务区域及内容:总部行政楼、门诊住院楼(病床总数18张)及分中心门诊楼;基础医院及公共区域(具体现场勘探)。
内容包括以上区域的保安、保洁及花卉租赁、绿色植物租赁及养护。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四、 服务内容。
2、人员配备:
岗 位 | 配备人数 | 性别 要求 | 年龄 要求 | 工作技术能力及工作经验要求 |
保安员 | 2人 | 男 | 55周岁(含)以内 | 相关岗位2年以上工作经历,认真负责,身心健康 |
保洁员 | 4人 | 女 | 55周岁(含)以内 | 五官端正,身心健康,责任心强 |
三、合格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 谈判响应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谈判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或承接过类似项目的业绩合同(营业执照、合同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18年2月-2018年4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供应商2018年2月-2018年4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6或者2017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8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二)其他资格条件: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
(四)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使用进口产品参与谈判;
四、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8年5月 17日 上午 9 :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5月17日 上午 9 :30(北京时间)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标一室(扬州市翠岗路48号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谈判地点: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三楼评标室
响应文件接收人:缪晓庆
五、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一)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缪晓庆 电话:0514-82129113
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
地址: 扬州市翠岗路48号
邮政编码:225006
(二) 采购人: 扬州市蜀冈—瘦西湖风景名胜区梅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郭颖 联系电话:85070203
地址:史可法路61-1号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六、本次谈判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份正本,二份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七、本次谈判保证金要求:
本次谈判收取保证金。
人民币肆仟元整
1、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采购合同签订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谈判保证金缴纳账户名: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扬州分行营业部 账 号:514902678510909
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18年5月17日上午9:30)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供应商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和名称,否则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前,请凭谈判保证金交纳凭证至代理机构二楼报名处窗口换取谈判保证金收条。谈判保证金将按保证金交纳凭证信息原渠道退回。(友情提醒:保证金交纳凭证中单位名称、开户行、账号和开户行行号信息需清晰可辨,否则影响保证金退还。)
八、其他说明事项:
(一)本谈判文件中斜体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响应条件,为必须遵守的条件,如不满足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二)本项目由各供应商自行现场勘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三)本谈判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谈判公告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本谈判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谈判,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并按要求回复(电子邮箱:3498317155@qq.com,联系电话:0514-82129113),同时需与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确认是否收到《供应商参加谈判确认函》,回复接收截止时间:2018年5月15日23:59。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未报名(提交确认函)者、超过时限者不得前来谈判,内容不全者后果自负。有关本次谈判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江苏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