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台区机关办公用房向社会购买物业服务资格预审和采购公告
盘锦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受兴隆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对机关办公用房向社会购买物业服务(招标项目编号HXY-2018-4-16-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本次招标采用资格预审,预审合格的投标人将获得招标文件。
一、采购内容
包号 | 分包产品名称 | 项目预算 | 最高限价 | 服务人员数量 |
1 | 机关办公用房向社会购买物业服务 | 995万 | 995万 | 206人 |
本项目采购内容分为 1 个合同包,投标人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2.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3.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A. 投标人具有合法的物业服务经营权,具有物业服务所必备的管理团队和服务人员。
B.投标人中标后须在盘锦市兴隆台区设立分公司或分支机构,能够顺利完成本项目的服务与管理工作。有固定的办公地点、办公电话和技术服务人员,所提供服务人员需要在兴隆台区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基金,提供承诺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D.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1).因重大经济问题正在接受国家有关部门审查的;
2).正在被其他企业兼并(或收购)或因重大经济纠纷正进行诉讼或仲裁的;
3).近三年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处理的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与此项目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没有办理入库手续的供应商不能递交投标文件。
四、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2018年5月14日起至2018年5月18日(每日8:30--16:30北京时间),供应商须到盘锦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兴业街30号4层429室)购买,购买文件时请携带公告中合格投标人要求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须提供最新营业执照副本)(以上三件须提供原件及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记录截屏打印件加盖公章及信用中国网站中信用报告打印件加盖公章。文件每份500元,售出不退。
五、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及开标地点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8年 5月25 日 下午14 :00 (北京时间)
递交资格预审文件及开标地点:盘锦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盘锦市兴隆台区兴业街30号二楼会议室),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按时参加公开开标大会。
六、招标代理机构将向资格审核合格的投标人直接发出招标文件。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兴隆台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 址:兴隆台区
联 系 人: 沈鹏
联系电话:13998703300
采购代理机构: 盘锦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盘锦市兴隆台区兴业街30号4层429室
项目联系人:谭百会
联系电话:0427-2685319
传真:0427-2685319
盘锦恒鑫缘招投标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