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景花苑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信息时间: 2018/5/11 】 |
丽景花苑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第二次) 项目名称丽景花苑前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项目地点如东经济开发区招标单位如东银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资格预审资料投标资格1、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物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壹级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2、 拟派驻的项目负责人:为本次投标活动的答辩人和本次招标项目的实际现场管理负责人,并取得国家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有较强的计划组织、沟通协调及处理突发事件的能力;3、 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授权委托人,所有投标经办人员必须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开标时投标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准时到场,投标经办人员和项目负责人可同一个人;4、 投标申请人应当是接受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指导和监督的物业服务企业;5、 首次在本县申请投标的外地和本地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如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可办理过备案手续且建立诚信档案的。6、 若报名时间截止后投标单位不足3加或者评标过程有效投标不足3家时,我司将以协议方式选聘符合项目要求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投标单位。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面积85285.6㎡,总建筑面积176474.5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方法资金来源:物业服务费物业费支付方式:由物业服务企业向小区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报名和领取交易文件方式及时间报名和领取交易文件时间:2018年 5 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4:30-16:00)。逾期不再受理。报名需带材料: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三证合一有效证书)、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及上述资格预审所需材料、(以上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领取地点:如东县住局一楼南通建仁房地产评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投标保证金:20万,投标人应向招标人缴纳20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于2018年5 月17 日16时前以现金方式缴纳至招标人处。未按要求缴纳该投标保证金的将被拒绝报名资格。招标单位:如东银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地址:如东经济开发区黄河路100号附楼3楼联系人:刘军联系电话:18502123862风险保证金:开发公司对物业公司的物业服务工作实行专业对口监管和业务工作指导,每月对物业服务工作进行质量考核。为了保证物业服务的品质,促进和带动楼盘销售,杜绝挂靠、转让和被其他企业合并收购。招标单位有权要求中标单位须在合同签订签前缴纳风险保证金2000000.00(贰佰万元)至开发建设单位指定账户,合同期满无息退还。否则视为中标方违约,招标方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