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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凤区人民检察院拟单一来源采购办公楼物业公司服务采购项目的公示

2018-05-12 16:16:10|作者:清洁吧

龙凤区人民检察院拟单一来源采购办公楼物业公司服务采购项目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05-11


龙凤区人民检察院拟单一来源采购

办公楼物业公司服务采购项目的公示

一、采购单位: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检察院

二、项目名称:龙凤检察院办公楼招聘物业公司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采购预算:47.96万元

五、拟单一来源供应商:大庆市万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龙凤区热源街277号昌升商贸城02-06-06

六、采购内容

序号

名称

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预算

1

龙凤检察院办公楼

招聘物业公司采购项目

龙凤检察院办公楼的安保、保洁、垃

圾清运、清雪、绿化、维修服务等

47.96

七、单一来源申请理由:检察机关办公办案工作规范对保密方面有相关规定,同时2018年2月至今省监察委工作人员在我院附属楼监察委办案点办案,今后市、区两级监察委工作人员将长期在龙凤检察院附属楼监察委办案点办案,对安保工作要求较高,经对比,大庆市万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相对稳定,整体素质较高,符合我院物业管理标准,现向潜在供应商进行征求意见公示。

八、专家论证意见:该公司工作人员稳定,整体素质较高,相对于其他物业公司更适合为有保密需求的机关单位服务,能够适应办案安全和保密工作需求,建议使用大庆市万隆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九、论证专家:

序 号

姓 名

单 位

职 称

1

王芳

大庆市明道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物业管理师

2

陈增喜

大庆市第五医院

工程师

3

白卫员

大庆市筑安建筑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师


十、公示期限:2018年5月14日-2018年5月18日

十一、采购单位: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李文富

电 话:04596420012

地 址:大庆市龙凤区万峰路22号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若有需填写):无

十三、异议受理:如有其它潜在供应商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有异议,请在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异议书原件送达采购单位及采购办,未在规定时间内送达的异议视为无效异议。

采购单位:大庆市龙凤区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李文富

电 话:04596420012

地 址:大庆市龙凤区万峰路22号

邮 编:163711

大庆市龙凤区财政局

联系人:田适雨 电话:0459-6237315

地 址:大庆市龙凤区龙政路1号

邮 编:163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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