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江镇石山新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公告
乌江镇石山新村由乌江镇人民政府投资建设。为推进物业管理服务的市场运作,现决定按照住建部《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和《马鞍山市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实施细作》规定,采用公开招标的方式选聘本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
一、招标人:乌江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乌江镇石山新村前期物业管理
三、项目概况:
石山新村占地约210亩,总建筑面积为5.3万平方米,共计393户,以 2 层建筑为主,单体建筑共计65栋,商铺8000平米。该小区未封闭,为开放式小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且年检合格《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具有三级以上(含三级)物业服务企业资质。
4、非本市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在本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内容如下:
①无不良记录(没有被主管部门限制投标且一年内(自执行之日起)没有被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
②从事2年及以上且建筑面积至少为5万平方米以上住宅小区的管理经验
6、人员基本配置要求:保洁员4人、垃圾清运工1人、水电和污水处理设施维保1人、绿化维护1人、管理人员1人。(人员工资预算附后)
五、物业收费办法及补贴标准:
1、由政府出资补贴,上限19万(含前期物业进场费),下限16万(含前期物业进场费);付款时间、方式协议具体规定。
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内,免收物业综合管理费等费用;
六、合同管理方式:
合同一定三年,一年一签。满一年以后,由政府相关部门人员自行对管理小区采取问卷调查打分方式,如果满意度在70分及以上,且一年内,在各类环境检查考核中,未出现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名次列在倒数前三名,合同续签;反之,立即终止合同。
七、评标方法如下:
投标上限19万元,投标下限16万元,采取最低有效价中标法。(投标单位报价相同的现场抽签决定)
八、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 2018 年 5 月 14 日 8 时至 2018 年 5 月 20 日17:30 时。
报名地点: 乌江镇招投标办公室
九、本次项目每家公司的投标保证金1万元,开标前在和县范围内金融机构(银行)以投标单位(或介绍人)开具存折(非银行卡),未以投标单位(或介绍人)开具存折的取消中标资格,未足额缴纳保证金取消中标资格,以此类推,后续投标单位中标,中标后中标单位转账至政府财政帐户。
十、履约保证金:2万元,中标后一周内中标单位以公司名义打入政府财政账户,名称:和县财政局乌江镇财政分局,账号:20000127334610300000083,开户行:和县农商银行乌江支行。一周内未交政府财政账户,取消中标资格;未履约的公司,取消该公司和个人半年内参与乌江镇范围内投标。
十一、所有资料复印件使用A4纸一式一份,装订成册,加盖投标人公章,并原件交招标人审核(审核后退回原件留复印件)。资料欠缺者,不予报名。投标企业必须诚实守信,在投标过程中不得有任何欺诈隐瞒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及中标资格。
十二、开标日期:2018年 5 月 21 日。
十三、开标地点:乌江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联系人:刘永香 联系电话:17755501128
乌江镇招投标办公室
2018年 5 月14 日
附表:石山新村物业综合管理费预算书
1、人员工资:保洁员 4 人x 1000 元/月x 12 个月= 48000 元
垃圾清运工 1 人x 1500 元/月x 12 个月= 18000 元
绿化维护工 1 人x 1000 元/月x 12 个月= 12000 元
水电及污水处理设施维保人员 1 人x 1500 元/月x 12 个月= 18000 元
管理人员(兼治安防范)1 人x 1500 元/月x 12 个月= 18000 元
合计: 114000 元
2、保洁车及清洁用品等: 6000 元/年
3、办公用水电及电话费等: 6000 元/年
4、营业税、社保等其他费用: 14000 元/年
成本预算总价: 14 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