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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陀区文化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8-05-14 13:10:17|作者:清洁吧

普陀区文化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对普陀区文化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1)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且已通过年检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3)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一经证实,取消所有涉及单位的投标资格);(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类似项目服务经验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二、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普陀区文化馆物业管理服务项目2、招标编号:SHXM-08-20180511-242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3、预算编号:08-18-z89901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包括24小时保安值勤、日常保洁、日常维修、设施设备保养维修等服务;5、交付地址:普陀区兰溪路138号6、交付日期:2018年 6月1 日起至2019年5 月31日7、采购预算金额:2900000.00元(国库资金:0.00元;自筹资金:2900000.00元)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等的政策规定。三、招标文件的获取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8-05-14 15: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05-21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扫描);(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人的身份证正反面(原件扫描);(3)《保安服务许可证》或《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原件扫描);(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5)投标人依法缴纳税金和社保资金的证明资料(近三个月)原件扫描件等资料各一份;(6)投标人2017年度财务报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2、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18-05-14 15:00:00至2018-05-21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3、获取招标文件其他说明:供应商可于2018年5月21日14:00-16:00,携带上述所有资料原件至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412室进行现场验证,另供应商需提交以上证照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 投标人网上上传资料后且进行现场验证,经审核通过后方能浏览招标文件,完成报名手续),逾期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所有供应商的报名资格及符合性审查最终由评审委员会最终确认。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1、投标截止时间:2018-06-04 10: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2、开标时间:2018-06-04 10:00:00。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1、投标地点: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418室2、开标地点: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418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1)届时请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进场签到,同时准备一份与投标文件一致的法人代表委托书(法人代表证明书)以及相应身份证明文件及其网上投标回执(加盖公章)原件、无疑问涵原件,以供招标单位确认唱标资格,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2)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3)投标时所使用的CA证书和3G/4G可以无线上网并能成功使用CA证书的笔记本电脑参加投标,迟到或未携带CA证书导致无法现场签到、解密的投标单位将拒绝其参加投标。4)投标单位需携带好纸质投标文件及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中要求的资格响应文件中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备查。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通知,请供应商关注。七、其他事项1.现场踏勘:不组织。2.澄清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8年05月22日10:00时前通过书面传真形式向集采单位提出,集采单位将统一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3.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无疑问则须在澄清答疑时间前以传真形式或向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递交无疑问函(签字并盖章),且须将无疑问函原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4.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5. 如果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遭遇因系统、网络故障或电脑操作等技术的问题,请及时联系“上海政府采购网”技术客服021-54679568*16206*5。八、联系方式采购人:普陀区文化馆采购代理机构:上海市普陀区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兰溪路138号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大渡河路1718号A412室邮编:200062邮编:200333联系人:张鹏军联系人:孙洁敏电话:1891712580电话:52564588*8470传真:021-62970838传真:52564588*6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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