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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鹤岗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顺延公告

2018-05-14 14:00:42|作者:清洁吧

关于鹤岗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顺延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14


关于鹤岗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顺延公告

鹤岗市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HZC2018-30),报名结束时间顺延至2018年5月16日下午4时整。投标时间为2018年6月7日上午8时30分-9时整,开标时间为2018年6月7日上午9时整。

采购人:黑龙江省鹤岗市人民检察院

采购人地址:鹤岗市南山区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 国

采购人联系方式:18304680999

采购代理机构:鹤岗市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鹤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青、井春玲

邮政编码:154101

电话:0468-33588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