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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环卫中心采购劳务派遣服务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项目

2018-05-14 14:47:12|作者:清洁吧

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环卫中心采购劳务派遣服务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项目


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受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环卫中心采购劳务派遣服务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IT-020-2017070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环卫中心采购劳务派遣服务单位开展垃圾分类工作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万元):46.2000

四、服务年限:1年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项目内容:垃圾分类工作劳务派遣服务,服务期:一年,项目需求:详见用户需求书

  • 六、供应商资格:

  • 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若投标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⑤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获取招标文件须携带以下材料: ① 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 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则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③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原件核对); ④ 《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⑤ 招标文件获取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⑥ 投标人的《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及《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注: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政府采购代理机构。

  •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05-15至2018-05-21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南公路183号美林广场商务中心A106)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8-06-05 14: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南公路183号美林广场商务中心A104室。

    十、开标时间:2018-06-05 14:30。

    十一、开标地点: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南公路183号美林广场商务中心A104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8-05-15至2018-05-21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广州市南沙区大岗镇人民政府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岗镇豪岗大道13号

    联系人:卢工联系电话:/

    传真:/邮编:/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地址: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市南公路183号美林广场商务中心A106

    联系人:郭工联系电话:020-84901212

    传真:020-84901212邮编:511453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梁工联系电话:020-84901212
    附件:
  • 委托代理协议

  • 招标文件

  • 发布人:广东洲际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广州分公司
    发布时间:2018-0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