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办公及公寓住房区非生活垃圾清运报名公告(第二次)
招标人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 |
招标人地址:北京市复兴路28号 |
招标项目:医疗办公及公寓住房区非生活垃圾清运 |
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范围:解放军总医院拟选定专业从事非生活垃圾运输的企业对全院医疗办公及公寓住房区的非生活垃圾进行清运。 2、服务地点:北京市复兴路28号、海淀区太平路甲25号、海淀区西翠路3号院、太平路乙6号院、西四环中路73号院、丰台区三顷地24号院。 3、服务期限:3年。 4、质量标准:不低于国家及行业规定的服务合格标准。 |
申请报名企业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2、具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3、具有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4、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具有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北京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证》; 6、具有同类项目(非生活垃圾清运)服务经验,提供近三年(2015.4-今)3个(含)以上同类服务项目合同业绩一览表,并附合同复印件; 7、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以及在最近三年内没有串标、围标和严重违约问题; |
报名时间: 2018年05月14日至2018年05月18日 上午 8:30至11:00 下午 14:30至17:00(节假日除外) 报名方式:报名企业需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现场递交报名资料,经工作人员审核确认后,方可确认报名资格 |
报名地点: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招标采购中心后勤组2(海淀区复兴路28号院 门诊大楼11层B区1106) |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 010-66939413 |
报名时应提交下述资料: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期内); 2. 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期内)(“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3. 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期内)(“三证合一”的只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 4. 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期内); 5. 提供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北京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准运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有效期内); 6. 提供近三年(2015.4-今)3个(含)以上同类服务项目合同业绩一览表加盖公章(须注明项目名称、用户名称、服务规模、服务时间、地点、金额、联系方式等并附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7. 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履约情况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 8.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加盖公章; 备注:请报名企业到301医院官网(医疗保障-后勤招标采购)下载中心下载《后勤项目公开招标企业报名表》,打印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并将上述报名资料左侧固定装订,不得采用活页方式(将《后勤项目公开招标企业报名表》放置资料最上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