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镇安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环评等相关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众晟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受镇安县城市管理局的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镇安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环评等相关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镇安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环评等相关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ZSZB18-002Z 三、采购人名称:镇安县城市管理局 地 址:陕西省商洛市镇安县 联系方式:张 工 联 系 人:1520914561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众晟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雁翔路99号交大博源科技广场C座19楼 联系方式:029-89550809 联 系 人:朱 工 五、采购内容和要求:镇安县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环评等相关服务 项目用途:环境影响评价等服务(含十五个二?英监测点) 项目性质: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820000.00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件中信用查询的要求;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环境影响评价(社会服务类)乙级及以上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七、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8年5月15日至2018年5月21日,每天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投标人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1)投标人出具的对购买人的授权书或介绍信原件; (2)购买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本人手持原件核查)。 2、发售地点:西安市雁翔路99号交大博源科技广场C座19楼招标部 3、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九、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和地点: 响应文件须密封后于(磋商当日)磋商截止时间前递至磋商地点。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1、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5月25日下午14:30前。 2、磋商时间:2018年5月25日下午14:30。 3、磋商地点:西安市雁翔路99号交大博源科技广场C座19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对外公开发布。 采购项目联系人:朱 工 (招标部) 联系方式:029-8955080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名称:陕西众晟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信银行西安雁塔路支行 账 号:8111701013700052312 陕西众晟建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