璧山区健龙镇人民政府按照璧山区财政局下达的采购计划,现对璧山区健龙镇环卫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项目名称采购预算(元)谈判保证金(元)备注璧山区健龙镇环卫服务95000010000服务期限为2018年6月1日至2019年5月31日 二、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谈判资格谈判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一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持有《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服务许可证》 2、供应商须注册资金200万元以上。 3、供应商经营范围须包含环卫和绿化。 四、谈判有关说明(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8年5月23日12时止在“璧山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三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谈判文件购买费和谈判保证金。 (四)谈判及报名地点: 璧山区健龙镇人民政府二楼会议室。 (五)报名及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8年5月23日14时30分起至2018年5月23日16时止(北京时间)。 (六)谈判开始时间:2018年5月23日16时。 五、文件费、谈判保证金1、文件费和保证金的缴纳 (1)谈判文件费:人民币500元整(通过现金方式在缴纳保证金时一并缴纳,售后不退)。 (2)谈判保证金:人民币10000元整(在健龙财税所开具现金缴款单后到健龙农商行缴纳) 2、保证金的退还 在该项目采购成交公示结束并无异议后开始向除成交供应商和候选供应商以外的其他供应商退还谈判保证金(无息退还)。在该项目采购合同签订后开始向成交供应商和候选供应商退还谈判保证金(无息退还)。谈判保证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无息退还至各供应商银行基本帐户。退还谈判保证金时,供应商需提供该项目谈判保证金收据原件、供应商出具的该项目谈判保证金退款收据(需加盖供应商公章或财务章)和供应商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六、履约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应交纳履约保证金50000元,待该采购项目履行完毕后无息退还。 七、其它有关规定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此次采购中同时参与谈判。 2、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3、若在采购公告明确的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内,报名签到并提交实质性响应文件和缴纳谈判保证金的供应商不足三家,此次采购无效,采购人重新组织采购。重新组织采购按相关规定执行。 八、此次采购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由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无论供应商是否踏勘现场均视为供应商在参加谈判前已经了解现场所有情况。 九、联系方式采购人:璧山区健龙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邓先生 手 机:13883514963 传 真:023-41700001 地 址:璧山区健龙镇龙兴街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