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温州眼视光发展有限公司、卫生部视觉科学研究重点实验室(卫生部视光学研究中心)委托,就保洁、安保、客服导医服务等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0625-1821523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截至投标截止日前1日历天17:00(北京时间),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尚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
4、特定资格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5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1408室
3.售价:每本500.00元(售后不退)
4、汇款请在用途栏中注明项目编号:0625-18215233
八.投标地址:温州奥林匹克酒店3楼(温州市民航路8号)
十.开标地址:温州奥林匹克酒店3楼(温州市民航路8号)
十一.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500000.00元;
电汇或转账时请在用途栏中注明:0625-18215233保证金
十二.其他事项:
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组织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不足七个工作日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出。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投标报名需提供资料:投标报名表并加盖公章,格式见招标公告附件。
4. 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5. 采购单位:温州医科大学附属眼视光医院、温州眼视光发展有限公司、卫生部视觉科学研究重点实验室(卫生部视光学研究中心)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学院西路270号
联系人:阮老师
联系电话:0577-88068848
6.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国际技术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楼
联系人:林财
联系电话:0571-85860240
传真:0571-85860230
E-mail: lincai800@qq.com
7.书面质疑受理地点:杭州市凤起路334号同方财富大厦14层1401室,
联系人:喻胜良
联系电话:0571-85860241
8. 政府采购监督部门:浙江省政府采购办
联系人:倪文良
监督投诉电话:0571-87057615
地址:杭州市环城西路37号
附件信息:
竞价报名地址: http://www.zjzfcg.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1665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