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上海市闵行区公安消防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8-05-16 14:08:36|作者:清洁吧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上海市闵行区公安消防支队委托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就上海市闵行区公安消防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上海市闵行区公安消防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编号:GS-2018-0177

采购预算:49.5万/年(超出预算作无效标处理)

服务期限:本次服务期限自第一年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期限三年,采取一次招标三年延用方式。

一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 具有自行招用保安员单位备案证明,可以同时提供秩序维护服务,且保安从业人员具有从业上岗证;

2)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3) 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截图;

4)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否则须重新开具证明)(查询函包括公司、法人);

5)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中小企业化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对小、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二、报名需要提交的资料: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在投标报名时需携带下列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 企业营业执照或三证合一;

2. 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

3. 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4. 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

5. 被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

6. 自行招用保安证明;

7. 近三个月内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8.投标单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不诚信单位和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截图;

9.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由检察机关出具的证明原件,行贿犯罪结果告知函证明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否则须重新开具证明)(查询函包括公司、法人)。

三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兹定于2018年05月14日至2018年05月18日,每天上午9:30~11:00;下午13:30~15: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接收投标申请人到招标代理的报名;

2.地点: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恒丰路218号1812室);

3.售价:招标文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 、投标截止/开标的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0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与地点:2018年06月04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恒丰路218号1812室)举行开标仪式。

五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上海市恒丰路218号1812室)

联系人:杨雪琳、翟文娟

电 话:(021)62373200

传 真:(021)62373380

如果供应商对本采购项目涉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或者技术规格中存有疑问的,可以分别在投标报名截止时间或者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直接向上海公申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询问或质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