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利县洛河镇2018年度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及绿化管护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
陕西钜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利县洛河镇公用事业服务站委托,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平利县洛河镇2018年度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及绿化管护服务外包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诚邀具备相应资质和能力的供应商参加磋商。一、项目名称:平利县洛河镇2018年度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及绿化管护服务外包项目二、项目编号:SXJXDCG-AK2018003三、采购人名称:平利县洛河镇公用事业服务站地 址:平利县洛河镇 联系方式:15191502048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钜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安康市平利县城关镇东三路21号联系方式:0915-8410668五、采购内容及要求:采购内容:平利县洛河镇2018年度环卫保洁、垃圾清运及绿化管护服务外包项目 (具体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项目用途:用于平利县洛河镇项目性质:财政资金采购预算:51.845万元六、供应商资质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注册经营项目与采购内容相关,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1、具有有效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购买标书时请携带以上(1)~(2)加盖红色公章的复印件一套。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八、磋商文件发售:1、发售时间:2018年5月16日至5月22日(8:00?12:00,14:00?18:00时止,节假日除外)2、发售地点:平利县城关镇东三路21号3、磋商文件售价: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九、磋商截止时间及地点:1、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5月29日9:30时前2、磋商时间:2018年5月29日9:30时3、磋商地点:平利县城关镇东三路21号三楼会议室十、其他应说明情况1、采购项目联系单位:陕西钜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联系人:吴女士 0915-8410668 18992552096陕西钜信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2018年5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