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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阳市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2018-05-17 14:30:57|作者:清洁吧

阜阳市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 阜阳市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

1.2项目编号:FZGY-CGSZ20180145

1.3采 购 人: 阜阳市人民检察院

1.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1.5投资规模:138万元,服务期限3年

1.6采购内容:详见采购需求

1.7包段划分:本次项目共划分1包

2.供应商资格

2.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2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物业管理经营范围;

2.3近3年内中任意一年的具有单项金额30万元/年及以上的且建筑面积不少于2万平方米的办公楼物业管理合同业绩(自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之日起往前追溯三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需提供业绩合同加盖公章复印件);

2.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 ■否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于2018年5月16日起可在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3.2 政府采购文件发售费用500元/包段,售后不退。招标文件发售费须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招标文件发售费付款人的帐户名称必须与投标人名称一致,不接受汇票及现金,以资金到账时间为确认招标文件发售费交纳完毕时间。开标完毕后各投标单位到交易中心窗口领取票据。交纳招标文件发售费时须在交易附言中注明:“招标文件发售费”。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并提交招标文件发售费转账凭证。投标单位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载明的银行、账户汇入招标文件发售费,否则在开标时将无法查询招标文件发售费是否到账,导致投标文件被拒收!

特别注意:投标单位缴纳招标文件发售费要选择与转入投标保证金的同一个开户行和账户转入,同时投标保证金与招标文件发售费须分别转入你所选择的账户。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8年6月7日 9 时 00 分,地点为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544室(城南新区三清路(新三中斜对面)阜阳市民中心五楼)。

4.2投标文件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 1小时内。

4.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应当拒绝接受。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安徽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ahzfcg.gov.cn

阜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fy.gov.cn

6.联系方式

采 购 人:阜阳市人民检察院

联 系 人:任皖辉

电 话:15755882766

阜阳市政府采购中心及政府采购技术合作单位:

安徽欣安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阳市颍州区中南大道7-7号

联 系 人:郝申镇

电 话:18955806283

电子邮箱:175803903@qq.com

2018年5月16日


附件如下:

定稿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