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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台市西溪景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2018-05-18 14:56:49|作者:清洁吧

东台市西溪景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发布日期:2018-05-18



1. 东台市西溪景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已经批准。欢迎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采购项目的投标。

2.采购内容

2.1物业管理服务范围:

2.2.1董永七仙女文化园环境景观,包括建筑面积约6500㎡的建筑物、河道、公厕3处、配电房1处、各种景点小品等、河道面积约25900㎡、绿化面积约50131㎡、铺装面积约17000㎡。

2.2.2西溪古城建筑面积约21532m2(包括创客中心),绿化铺装面积约8441㎡,公厕2处。

2.2.3海春塔苑建筑面积约15000㎡(包括游客中心)、河道面积约33600㎡、铺装面积约33900㎡、绿地面积约130000㎡,公厕2处、配电房1处。

2.2.4泰山大道面积约17500㎡,其中绿化面积约1600㎡,公厕1处。

2.2.5西溪商业街占地面积约11780㎡(包括管委会大楼),总建筑面积11400㎡。

2.2.6西溪董永七仙女文化园停车场面积约5600㎡,文化园北绿化面积约7000㎡。

2.2.7西溪宝塔河绿化面积约1.06万㎡,宁树路西延边角地绿化面积11108㎡。

2.2.8室内保洁:文化园建筑面积约6500㎡、创客中心建筑面积约1741.6㎡、游客中心建筑面积约2277.44㎡、慈教文化馆建筑面积约841.4㎡、管委会大楼建筑面积约3104㎡、宋城城楼建筑面积约308.5㎡、三相阁建筑面积约581.4㎡。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区域范围内的室内保洁并做好其他区域的室外保洁工作。

2.2.9招标文件附图中黄线区域内(见附件)西溪景区的所有建筑(含室外)、绿化、铺装、河道水面、房屋和设施运行维护等物业服务。

3.投标人必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授权委托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参加投标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社会养老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单位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无须提供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原件),供资格审查时查验;

(2)投标人营业执照应具有物业管理经营范围;

(3)项目负责人具有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或者省辖市级物管部门颁发的物业服务项目经理证书;

(4)项目负责人负责过单项合同5万平方米及以上公共建筑(包括景区、办公楼、公园、医院、金融、商场等,不包括住宅楼、商住楼、厂房)物业管理经验证明复印件。(提供物业服务协议书(合同)复印件,如协议书(合同)不能反映项目负责人业绩,则需补充业主证明原件)

(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最高限价:438万元/年(预算金额438万元/年)。

5.本项目评标定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6. 投标申请人可在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dongtai.gov.cn/dtzbtb)上查阅采购文件,并于2018年 5 月18日至2018年 5 月 24 日上班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 6月12日8时30分;

开标时间:2018年 6月12日8时30分;

投标、开标地点:东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北海西路8号政务服务中心大楼四楼,由东大门进入)。




联系人: 王润新 电话:13770279267

地 址: 东台市唯诚大厦二十层 邮编: 224200


二〇一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