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淳安县青溪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食堂劳务服务

2018-05-19 13:00:23|作者:清洁吧
淳安县青溪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食堂劳务服务 

【信息时间: 2018/5/18 】

招标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淳安县青溪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委托,就淳安县青溪新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食堂劳务服务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 食堂劳务服务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编号:CAZBDL2018ZCTP-02号;

三、采购预算:不超过人民币 24.5万元

四、采购内容:

采购内容单位及数量预算价(元)食堂劳务服务竞争性谈判1项245000.00

具体内容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5月24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2:00 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综合七科。

标书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29日14:30时止

八、投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开标室。

九、开标时间:2018年5月29日14:30时整

十、开标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开标室。

十一、其他事项:
(1)质疑和投诉: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供应商对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质疑受理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

联系人:余八景;联系电话:0571-65025799。

十二、投标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交付方式:电汇/汇票/支票/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00元)应于2018年5月25日16:30时前交至以下帐户。

收款单位名称: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淳安支行

银行账号:384458329044

要求对公基本账户打入,不接受现金形式。

联系人:何 蓉 保证金收退咨询电话:0571-65025798

十三、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亲自参加投标)或法人代表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主厨烹饪二级职业资格证复印件。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淳安县千岛湖镇环湖北路88号公路大厦7楼综合七科

代理机构联系人: 余晓蓉 联系电话:0571- 64819847

传真:0571-64819847

采购方联系人: 吕 剑 电话:13732269965


淳安县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 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