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商品分类
当前位置:招标信息

邢台市桥东区政府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2018-05-19 13:01:04|作者:清洁吧

邢台市桥东区政府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

发布时间:2018-05-18 04:33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邢台市桥东区政府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项目编号:Z1305001800362311

采购人名称:邢台市桥东区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邢台市桥东区政府
采购人联系方式:丰筱红 电话:0319-303634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春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邢台经济开发区永红庄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303391707
联系人:贾梦凡
采购内容: 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分包名称:邢台市桥东区政府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65.00万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总预算的为无效投标。
采购用途:详见采购文件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采购文件
供应商报名须知:1.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注册登记或已在我中心综合受理窗口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登陆“邢台市桥东区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222.223.118.93:81/home/home/login )下载招标文件。2.未经资格确认(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访问“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网站(http://www.hebpr.cn),进行免费注册和登记信息。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邢台市桥东区政府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二次):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且参与投标时投标人应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将被限制或者禁入政府采购。相关单位可登陆“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查询投标人的“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企业名单。投标人应在公示系统中打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并在首页加盖企业公章(同时加盖骑缝章)。 2.投标人须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二级(含)以上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具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范围。 4.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8日 08时10分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05月18日 08时30分至2018年05月24日 17时30分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登录交易平台(http://222.223.118.93:81//home/home/login),免费自行下载
谈判时间:2018年05月30日 14时30分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邢台市桥东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递交响应文件方式:
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18年05月30日 14时30分
本公告发布媒体:邢台市桥东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