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关于新河花苑、张镇家园B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标号:HSCG20180518001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就其新河花苑、张镇家园B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标号:
新河花苑、张镇家园B区安置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HSCG2018051800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项目概况:新河花苑、张镇B区安置小区总管理面积共计约365753平方米,户数2760户,其中住宅建筑面积365753平方米,物业用房面积260平方米,绿化面积79843平方米,电梯数量28部,门卫室数量5个,消控室1个,监控室3个;
采购范围:本次采购项目为新河花苑、张镇B区安置小区的物业管理服务;
质量标准:符合相关文件要求;
服务期限:从2018年7月1日起至2021年6月31日,为期3年,采取“1+1+1”模式,合同一年一签,若上一年度物业管理未达到招标人要求,招标人有权拒签下一年度物业管理合同;
预算价:285万元/年(285万元/年*3年=855万元),超出预算价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B.投标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服务)内容的企业,外地企业须已在无锡市房管部门备案;
C.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发出信息:
(1)提供招标文件期限: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法定假日休息),每天9:00-11:30,13:30-16:00 时。售价:伍佰圆/份,现金支付,采购文件售后不退还。
(2)采购文件发出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洛社镇新兴西路5号319室)。
(3)采购文件发出方式:电子文档介质。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自带U盘,同时递交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装订成册(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投标人若为外地企业,须提供其在无锡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物业管理处备案表;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授权委托人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的缴费清单)或由社保机构出具本企业的2017年11月至2018年4月的缴费证明;
(4)投标人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捌万伍仟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指定帐户 (详见采购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投标保证金可用银行汇票、支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方式,如采用电汇形式的必须在投标前一个工作日与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财务室确认。
(5)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的投标供应商,采购人将发放采购文件并开具《报名资格审查记录表》。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 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8年6月13日13:00始
(2) 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18年6月13日13:30止
(3)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洛社镇新兴西路5号1楼会议室)
(4) 投标文件接收人:匡诚洁、许逸雯
(5) 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评审有关信息:
(1) 评审时间:2018年6月13日;
(2) 评审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洛社镇新兴西路5号1楼会议室)
(3) 中标单位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4) 中标单位确定地点: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洛社镇新兴西路5号1楼会议室)
七、本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
八、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人: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地址: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
联系人: 匡诚洁、许逸雯
联系电话:0510-83302528
有关本次采购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无锡市惠山区洛社镇人民政府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