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慈溪市崇寿镇人民政府委托,就慈溪市崇寿镇建筑垃圾清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采购编号:崇采18-01 二、项目名称:慈溪市崇寿镇建筑垃圾清运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 标项采购内容数量服务期备注一将崇寿镇区域内的渣土、建筑及工业垃圾(包括布角料、包装袋、树枝、园林垃圾等)转运至西三垃圾填埋场并负责场地的日常整理。约1.94万吨(具体按实结算)本次采购服务期为一年。服务期满或达到招标数量1.94万吨后(二者以先达到者为准),经采购人考核合格,报慈溪市崇寿镇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备案,合同可续签一年,最多续签两年(合同一年一签)。核载10吨及以上运输能力的运输车辆不少于6辆,200型以上挖掘设备不少于1台,采购预算单价35.93元/吨,采购预算总价70万元 五、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的投标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要求:具有建筑垃圾经营服务企业资格证书,资格许可在有效期内。 3、《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投标人直接登陆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化政府采购平台”,在采购项目展示栏“投标报名”中,填写并提交“投标人登记信息”后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2、未能网上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以下资料到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1008号西幢)获取纸质招标文件: (a)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b)法人委托书及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报名日期:公告发布之日始至2018年6月4日止(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8年6月8日上午9时30分止; 八、投标及开标地点:慈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崇寿镇分中心开标室(崇寿镇人民政府后四楼)。 九、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12000元;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帐方式缴入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账户,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6月6日下午16:00时前。同时投标保证金缴纳单备注栏中注明:崇采18-01。 2、交付方式:非现金方式递交(币种:人民币); 3、收款单位(户名):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4、开户银行:宁波银行西门支行; 5、银行账号:22010122000119736; 6、所有标项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6日下午16:00时前交纳并到帐。 十、项目联系人: 招标人:慈溪市崇寿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0574-58987050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专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 址:慈溪市古塘街道海通路1008号西幢 联系人:缪臻、鲁燕 电话:0574-63086120 传真: 0574-63086150 十一、其他事项: 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到“宁波政府采购网(www.nbzfcg.cn)”上进行注册登记,联系电话:0574-87187578; 2、若在开标当天如遇网络中断或受到攻击等突发性不可抗拒的事件,一时无法恢复的,可以只对成交候选人事后查询。如成交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依法取消其成交候选人资格。 3、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