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场分公司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征求意见函
各潜在供应商:
为保证招标活动更好开展,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各市场分公司生活垃圾清运服务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已完成初稿(见附件),现向各潜在供应商征求意见。
一、投标商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没有下列不良行为:在公开网站上能查到的被财政部或浙江省财政厅处理(或处罚)而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或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国家级、浙江省级、义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处罚处于暂停承接业务资格期的;或被义乌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不良行为还在公告期内的或者处于暂停政府采购资格期的。根据《关于在全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中应用信用报告的通知》(义行服管[2017]17号)规定,信用等级为D、E类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以采购人或其委托代理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查询为准)。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垃圾清运公司、保洁公司或物业公司(若投标人为物业公司的,还须取得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诚信手册);
3)有从事垃圾清运服务经验的企业;
4)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5)本项目不得以联合体形式参投,仅接受单一法人为投标体的投标。
二、报名时所需资料(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带原件核对):
(1)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除外)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除外);
(4)有从事垃圾清运服务合同复印件;
(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取得义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颁发的诚信手册证明复印件(物业公司需提供)。
三、招标项目要求
详见附件
四、评标办法:现场评审法。
五、本项目征求意见内容如下:
①供应商资格要求是否合理;
②项目的相关要求是否合理;
③招标文件编制是否合理;
④是否响应政府采购 公开、公平、公正 原则的其他情况;
⑤供应商认为合理的其它内容。
六、意见回复
各潜在供应商及有关单位对本次招标采购的内容有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18年5月23日17:00前将书面材料送至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也可用传真件(注:提交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逾期送达的意见、建议书恕不接受。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详细地址:义乌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4055室(望道路300号)
邮编:322000 联系人:吴先生
电话:0579-89919880
义乌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招投标中心
2018年5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