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州市螺洲大桥连接线等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的补充公告
1、原公告项目名称:福州市螺洲大桥连接线等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
2、原公告项目编号:2016-FZSG343
3、首次公告日期:2017年02月03日
4、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文号:2016-FZSG343 通01】一、 更正事项及内容:各供应商:现就“福州市螺洲大桥连接线等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编号:2016-FZSG343)项目内容及开标时间更改通知如下: 1、原招标文件P4页“付款方式”与P32页“五、月作业经费付款方式”不一致的以“五、月作业经费付款方式”中规定的内容为准。 2、原招标文件P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资格要求”第2条中的B点更改为:B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12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12个月的需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所有月份的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3、原招标文件P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资格要求”第2条中的C点更改为:C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投标截止日期前连续12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若投标人成立年限不足12个月的需提供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所有月份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或者提供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社保证明材料应从社保窗口或从社保系统中打印的有盖章并提供相应防伪查询网址或其他防伪查询方式,原件现场及上网备查。 4、原招标文件P5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投标资格要求”第2条中“投标人必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以项目投标截止日开始计算)自身达到如下要求:投标人必须要有中标(含正在履行的)的单项作业承包面积达到30(含)万平方米以上及累计承包面积100万平方米以上的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经验(道路机扫率应达到50%(含)以上),必须自身购买的5辆(含)以上扫路车(总质量10吨以上)和5辆(含)以上洒水车(总质量15吨以上)。”现更改为:投标人必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以项目投标截止日开始计算)自身达到如下要求:投标人必须要有中标(含正在履行的)的单项作业承包面积达到30(含)万平方米及累计承包面积达到100万平方米的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经验(道路机扫率应达到50%(含)以上),必须自身购买的5辆(含)以上扫路车(总质量10吨以上)和5辆(含)以上洒水车(总质量15吨以上)。 5、原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分项B7条款,现更改为:B7根据投标人自身配有的大型环卫机械作业车辆进行综合评价:投标人同时具有总质量10吨(含)以上洗扫一体车、总质量15吨(含)以上清洗车、总质量15吨(含)以上压缩式垃圾车3种车型[2013年1月1日(含)以后购置],在这基础之上,每增加任意车型1辆的得0.5分,满分3分,未同时具有3种车型的本项不得分。投标人须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购置发票复印件和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以上证件所注明的单位应与投标人一致,原件现场及上网备查,否则本项不得分。(满分3分) 6、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分B10.1更改为:B10.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提供自2014年1月1日至本次投标截止日期(日期以合同为准)由投标人自身完成或正在履行的单项道路清扫保洁作业合同面积情况进行评分(不累计得分): 1)30万平方米<单项合同面积≤50万平方米的,得1分。 2)50万平方米<单项合同面积≤80万平方米的,得2分。 3)单项合同面积>80万平方米的,得3分。注:投标人提供与B10.2重复的业绩不得分,投标人应如实业绩证明文件:应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文本及用户评价报告文本,未同时提供的本项不得分。评委会将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予以核查并向合同发包方进行业绩核实的权利,如发现填报不实,本项不得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满分3分) 7、招标文件商务部分B10.2更改为:B10.2投标人在项目投标截止日前,二年内(以项目投标截止日开始计算)投标人有自身中标(含正在履行的)的单项作业承包面积达到30(含)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快速路或者与本招标项目同类型的道路清扫保洁作业经验(道路机扫率应达到50%(含)以上)的,得2分。注:投标人提供与B10.1重复的业绩不得分,投标人应如实业绩证明文件,应同时提供中标公告(提供相关网站中标公告的下载网页并注明网址)、中标通知书、承包合同文本及用户评价报告文本,未同时提供的本项不得分。评委会将保留要求投标人提供原件予以核查并向合同发包方进行业绩核实的权利,如发现填报不实,本项不得分。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本项有虚假者,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和进行相应的赔偿。(满分2分) 8、原招标文件P13页技术评分项T6.2中“注:须提供详细的测算依据及说明,未提供者T5项不得分。”,现更改为:注:须提供详细的测算依据及说明,未提供者T6项不得分。 9、原招标文件P10页商务评分项B11条(企业本地化服务情况)现更改为:投标人2014年以来在省会城市或直辖市有正在履行的道路清扫保洁服务项目,且在福州地区(五城区)设有公司或分公司的得2分。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用户评价表、营业执照等相关证明材料,以及项目合同双方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本项不得分。(满分2分) 10、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变,网上报名时间延期至:2017年2月28日下午17:30时。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注:以上更正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各投标供应商有约束力。二、 项目名称: 福州市螺洲大桥连接线等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三、 首次公告日期:2016年12月27日招标人名称: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联系地址: 福州市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层2212室联系电话:0591-87767686-604 传真:0591-87813238 E-mail: fjzszb@163.com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二月二十一日 供应商回执单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你司于2017年 月 日发来的“福州市螺洲大桥连接线等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服务”(编号:2016-FZSG343)项目采购信息更改通知【文号:2016-FZSG343通01】已收悉,我方对上述更改内容已知晓,特此回执。 投标人全称(盖章 签字): 二○一七年 月 日
5、更正(补充)后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变,网上报名时间延期至:2017年2月28日下午17:30时。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6、更正(补充)后网上报名: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变,网上报名时间延期至:2017年2月28日下午17:30时。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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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更正(补充)后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变,与原公告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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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更正(补充)后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变,与原公告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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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更正(补充)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变,与原公告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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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采购人名称: 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
地址:福州市台江区群众东路65号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11、代理机构名称: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温泉街道华林路201号华林大厦2212/2206
项目负责人:
联系电话:
福建中实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0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