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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延边州国土资源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2018-05-21 14:23:01|作者:清洁吧


竞争性谈判公告一.招标条件本采购项目为延边州国土资源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已由延边州采购办以项目采购X【20180504】-0499号批准,采购人为延边州国土资源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选定中标人。二.项目信息1.采购项目编号:TAHP-CC-2018-0172.采购项目名称:延边州国土资源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3.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一年4.服务地点:延边州国土资源局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6.采购预算:44.8万元。7.资金来源及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8.服务范围:部门集中采购物业服务。三.投标人资格要求1. 投标申请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国家颁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相关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3. 近三年(2014年至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2017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标书内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7.投标企业参加政府活动中需查询信用信息记录方可参加(详见财库【2016】125号)。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将不接受其投标报名;8.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该证明需包括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时间须是本竞谈公告发布日期至报名截止日期之间】。9.投标人中标后,需按照招标人要求,正式聘用全部原后勤人员,(工资表详见招标文件)。10.每家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授权人。四.谈判文件获取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21日至 2018年5月2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448号君子大厦308室报名并购买谈判文件。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近三年(2015年-2017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3.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4.“信用中国”(www.credi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记录网上截图加盖单位公章;5. 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4.2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五.递交报价文件时间及地点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2018年5月31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州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州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州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州政务服务中心六楼)。延边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州政务服务中心六楼)。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 投标单位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六.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延边州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七.联系方式采 购人:延边州国土资源局办公地址:延吉市长白山东路219号联 系 人:刘军联系电话:0433-2908006采购代理机构: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办公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448号君子大厦308室联 系 人:陈经理电 话:0431-81964260招标监督机构:延边州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工作办公室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