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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钻探第五钻井工程分公司四川页岩气井水基钻井液钻屑清洁化生产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18-05-21 14:39:01|作者:清洁吧

渤海钻探第五钻井工程分公司四川页岩气井水基钻井液钻屑清洁化生产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ORG613620180519-000-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范围:根据第五钻井工程分公司页岩气市场的生产需求,拟对四川页岩气井水基钻井液及钻屑清洁化生产服务进行招标,主要包括钻井过程中的钻屑收集与减量化处理、转运至填埋池;固井混浆的收集与处理;中完后的地面及井筒中钻井液收集与处理;压滤液的转运及处置;转油基钻井液前清掏泥浆罐。依据施工井井身结构共划分3个标段,预计金额为1500万元(含税)。标段情况如下:

标段一:四川页岩气井水基钻井液及钻屑清洁化生产服务(311.2mm井眼井深小于1800m),服务费用预计300万元。

标段二:四川页岩气井水基钻井液及钻屑清洁化生产服务(311.2mm井眼井深在1800 2200m),服务费用预计600万元。

标段三:四川页岩气井水基钻井液及钻屑清洁化生产服务(311.2mm井眼井深大于2200m),服务费用预计600万元。

2、服务标准:

2.1 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等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及《石油天然气钻井作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导则》、《钻井废弃物清洁化处理技术规范》(Q/SY XN 0276-2015)、《四川油气田钻井(试油)工程环境保护管理规定》、《XX平台清洁化生产方案》。

2.2 水基钻井液清洁化生产现场要求

(1)清洁化生产现场环保工作严格执行环保防渗标准(要求铺设双层0.7mm或以上的土工膜);生产场地搭建防雨棚;固化物堆放期间固化物不得高出储存池,雨雪天气对固化物进行有效的保护措施;传送过程中不得直接接触地面。

(2)现场推荐采用压滤机处理工艺,综合利用固化物的总量不得超出井筒理论计算容积的2.5倍;超出规定量的运输费用及处理费用由服务方承担。

(3)压滤液不得随地随意排放,也不能混入准备回收使用的污水池中,应由清洁化生产服务方组织拉运到有资质的污水处理站,并建立拉运台账,提供拉运以及处理证明。拉运过程中因外溢、泄漏及随意排放等造成的环保事件,责任由清洁化生产服务方承担。如压滤液不含有对钻井液有严重污染的铝离子等成分,钻井队可回收使用而不需转运处理。

(4)批钻施工完后的地面水基钻井液(每个平台约100方)由清洁化生产服务方进行处理,并在批钻中完后5天内处理完毕。后续采用油基钻井液施工时,技术套管内替出的水基钻井液(口井约60-80方)由清洁化生产服务方接收、处理。以上产生的固相转运至填埋池,聚沉方式分离的液相由钻井队回收,压滤液由清洁化生产服务方转运处理。如钻井现场有用浆需求,批钻施工完后的地面水基钻井液和技术套管内替出的水基钻井液均可回收储存,而不需清洁化生产服务方进行处理。

(5)钻井过程综合利用的固化物达到如下要求:对于实施资源化利用的水基岩屑,应用高频振动筛或压滤机等设备处理至含水率60%以下。对于不实施资源化利用的钻井废弃物,施工完成后,要求完成清洁化治理。钻井固废经脱水、除油,回收油料、泥浆后,其最终固化体含水率应小于15%,含油率应小于1%。钻井固废清洁化处理后应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 2001)进行填埋,需填埋的固化体抗压强度大于或等于150kpa,其浸出液的色度、PH、石油类指标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 1996)中一级标准。固化体强度和砼强度的测试按《混凝土强度检验评定标准》GB 107 1987执行。要求委托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对每一批次的固化体进行侵出液检测,保证固化体的固化质量。

(6)钻井液清洁化生产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要求: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技术档案、施工原始记录与资料;地方环保或其他有资质部门监测报告;现场环保验收书及液相运输数量、固化物丈量确认单。

(7)检测要求与结果应用

① 清洁化生产服务方负责对不落地综合利用固化物进行取样检测,检测费用由服务方承担。

② 清洁化生产服务方在施工过程中要对固化物进行取样检测,如果检测不合格,将按照合同条款对清洁化生产服务方进行处罚。无地方环保监测部门的监测结果或监测不合格扣除全部清洁化生产合同费用,并承担后续环保责任。

(8)其他要求

① 清洁化生产服务方人员现场不得少于5人,人员证件齐全(HSE证、硫化氢证、电工证、铲车驾驶证、井控证),劳保用品佩戴齐全。

② 清洁化生产服务方纳入钻井队属地管理,遵循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HSE管理制度,参与钻井队正常交接班,服从钻井队的生产安排。

③ 由于清洁化生产服务方原因,造成的建设方或地方环保处罚,由清洁化生产服务方全部承担。

④ 清洁化生产服务方所配设备按照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三标 建设标准配齐、安装到位,符合标准要求,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⑤ 冬季施工,配齐设备冬防保温设备,健全保护措施。

3、服务地点:四川宜宾市兴文、珙县、长宁县等区域。

4、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下达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

5、招标控制价要求:

项目

D311.2mm井眼井深

单位

价格(万元)

备注

标段一

<1800米

口井

32

含6%增值税

标段二

1800米-2200米

口井

34

含6%增值税

标段三

>2200米

口井

36

含6%增值税

6、验收方式:依据水基钻井液及钻屑清洁化生产服务技术方案,在开工前、服务过程中、服务结束后进行现场验收。

7、其他需要说明的内容:第五钻井工程分公司现有7支钻井队在四川宜宾市兴文、珙县、长宁县等区域进行钻井施工,预测2018年、2019年可以实施水平井40口和部分探井。每个平台3-6口井,由1个或2个钻井队施工,采用批钻工艺(用清水、水基钻井液施工完每口井的660.4mm、406.4mm、311.2mm井段);一般情况下¢660.4mm尺寸井眼井深约50至80米、¢406.4mm尺寸井眼井深约600米至900米、¢311.2 mm尺寸井眼井深约1400米至2450米,个别平台的第一口井有¢762mm尺寸井眼的井段10m;平均单井施工周期20-30天。四川长宁天然气开发责任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设方)对每个平台井场附近(约150米左右)修建约1100方的填埋池;服务方现场处理设备必须放到建设方指定场地(距离井口50米左右) ,对随钻过程中产生的钻屑要进行减量化处理,经过处理后合乎环保要求的钻屑存放在填埋池内;泥浆废弃液要进行破胶、压滤处理,分离出来的压滤液要拉到泸州水处理厂进行合乎环保要求处理。

8、其它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环保工程或技术服务等),且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具有独立的银行开户许可证;

2、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具有水基钻井液及钻屑清洁化服务的设备、服务人员和保障该项目服务的能力;

4、业绩要求;能够提供近3年类似项目服务的业绩证明;

5、HSE相关要求:投标人须有健全的安全环保制度和应急制度,并定期培训、考试,同时接受招标人不定期检查和考核;须为施工人员配齐劳保用品;加强对施工人员的安全环保教育及设备设施的安全检查,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按时参加上级和地方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教育,考试、培训;

6、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生产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18-5-22 08:00:00 至 2018-5-28 23:59:59(北京时间)。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manage.energyahead.com/pmsbid/ebid/base/login.html)网上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

(一次招标已经购买招标文件的,还需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再次购买,下载二次招标项目招标文件。)

3、第一次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投标的企业请在网站自助注册后,到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或到中国石油物资公司办理电子招标平台U-Key(只能二选一),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附件。

4、投标人登陆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后,选择招标项目进行购买操作。

5、购买招标文件采用网上支付的模式,系统同时支持企业网银支付和个人网银支付。请投标人安装调试完成付款银行支付插件后,再购买招标文件。详细操作步骤参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友情提示:建议采用个人网银实时到账支付。使用企业网银支付的,请注意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日期,不要因为银行间转账存在时差耽误您购买招标文件。

6、若通过个人账户购买,将被认为购买人已经获得了公司的授权,等同于公司购买,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购买前请核实个人银行卡的网上支付单笔限额不少于招标文件售价,以免影响招标文件的购买。

7、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应确认投标人名称、通信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准确无误,招投标全流程信息发布和联络以此为准。招标过程中因联络方式有误导致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支付成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机构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支付成功,即视为招标文件已经售出,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9、招标文件资料费购买发票在开标日期后由招标机构开具,采取邮寄或自取的方式,投标人应填写开票信息登记表(详见公告附表),最晚于开标日期后3日内将表格发至本项目负责人邮箱,信息填写错误或未及时提交的,招标机构有权不予开具发票。

10、请投标人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附件内容,尤其是投标人操作手册,如在严格按照投标人操作手册内容操作后,仍存在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失败或其他系统问题,再与平台运营联系。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人应于2018年6月12日9时00分(北京时间,24小时制)之前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如在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能成功上传投标文件,投标将被拒绝。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2、投标人在开标前,应从投标人基本帐户通过电汇或企业网银支付形式向昆仑银行(账户名:昆仑银行电子招投标保证金,账号:26902100171850000010,开户行:昆仑银行大庆分行营业部,以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支付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按照标段收取,每标段20000元人民币。昆仑银行将依此向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提供投标保证金担保明细,具体办理流程参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递交投标保证金应注意:1)投标保证金是按照标段(包)收取;2)投标保证金应从基本账户转入公告指定的昆仑银行账号,转账成功后,该笔资金会存入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保证金钱包,投标人应将钱包余额支付到投标项目对应的标段(包)中。支付成功后该标段的购买状态将由未付款变为已付款。

3、招标项目结束后,招标中心会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退回投标人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钱包内,请投标人注意查收,如需提现,请参见投标人操作手册。

4、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签名、加密、上传及验签操作,并保证文件的完整性,若因投标文件编制、上传问题造成的投标文件开标解密不成功,该投标文件将被否决,且开标解密不成功造成的责任和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六、开标

1、开标时间:2018年6月12日 9:00(北京时间,24小时制)

2、开标地点: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上开标),请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通过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交易平台观看开标仪式。

3、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开标大厅进行电子解密期间,若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非招标机构原因造成的无法挽救的解密失败,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可以继续进行。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公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集团渤海钻探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中心

地址: 天津市滨海新区第二大街83号中国石油天津大厦

联系人:

项目负责人:崔露,电话:022-65185909,电子邮箱:cuilu01@cnpc.com.cn

其他联系人:张潇予,电话:022-65185910。

其他联系人:刘荣庆,电话:022-65185912。

本项目问题请先联系项目负责人,在联系不上的情况下可以与其他联系人进行联系,其他联系人会记录您的问题信息后反馈给项目负责人。

电子招标项目其他联系人:

昆仑银行客服电话:4006696569

大庆昆仑银行客服电话:0459-5615833、0459-5615388

电子招标运营单位: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010-62069351

电子招标运维单位:北京中油瑞飞信息技术有限责任公司

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3转6

如有疑问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渤海钻探工程公司招标中心

2018年5月21日


1、电子招标公告附件-钻五四川页岩气井水基钻井液钻屑清洁化生产服务项目.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