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津县明集乡(2018-2019)年度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8年05月21日 08:2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利津县明集乡人民政府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利津县明集乡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东营市 | 公告时间 | 2018年05月21日 08:27 |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详见公告正文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详见公告正文 | ||
项目联系电话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 | 利津县明集乡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详见公告正文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详见公告正文 |
利津县明集乡(2018-2019)年度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利津县明集乡人民政府
地址:利津县明集乡境内
联系人:许先生
联系电话:0546-6377197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府前大街76号(府前大街与莒州路交汇处西南角)南侧三层楼二楼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546-5610456
邮箱:hxzbljfgs@163.com
三、项目名称:利津县明集乡(2018-2019)年度环境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LJZCC2018-30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供应商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涵盖本次采购内容;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上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本项目采购金额:约42万元。
六、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地点:山东宏祥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利津分公司(利津县利一路与津二路路口南侧金凤凰大厦23层);
2、时间:2018年5月21日8时30分至2018年5月25日17时00分(节假日除外);
3、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份:
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八、磋商文件的获取:
1、磋商文件售价:15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谢绝邮寄。
2、磋商文件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九、响应文件的递交:详见磋商文件。
十、公告发布媒体:山东政府采购网、东营政府采购网。十一、监督单位:利津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电话:5686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