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5-22
[丰台]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人民政府政采农服中心2018年万丰路景观养护及卫生保洁服务项目(2018年8月1日-2018年12月31日)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政采农服中心2018年万丰路景观养护及卫生保洁服务项目(2018年8月1日-2018年12月31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政采农服中心2018年万丰路景观养护及卫生保洁服务项目(2018年8月1日-2018年12月31日)
项目编号:3588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飞
项目联系电话:1381119425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丰台区卢沟桥乡人民政府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
联系方式:高飞 13811194250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司文荣 010—59123758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06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招标范围:政采农服中心2018年万丰路景观养护及卫生保洁服务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范围符合要求的国内供应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包含园林绿化;外埠企业须在北京市园林绿化企业管理服务平台数据库完成入库。2、拟派项目经理需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技术职称证书;3、近三年具有类似园林绿化工程业绩,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7、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相关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招标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招标活动。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3.8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8年05月22日 09:00 至 2018年05月28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06室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2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2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0号路桥大厦606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递交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以上1、2不需要提供,但需要提供盖公章的法定代表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已换发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的,无需提供此项);
被授权人近半年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每页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查验。经检查合格后,代理机构留存复印件及必要的原件备案,并对其发售招标文件。未经登记而复制竞争性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招标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