霸州市人民法院关于胜芳法庭物业服务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胜芳法庭物业服务品目
采购单位霸州市人民法院行政区域霸州市公告时间2018年05月22日 10:56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5月22日 09:53 至 2018年05月28日 09:53招标文件售价¥60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在河北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1日 15:00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预算金额¥106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闫文娜项目联系电话18532337151采购单位霸州市人民法院采购单位地址河北省霸州市胜芳镇芳清道22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15127681116代理机构名称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28号中原商业广场B座1001-1004、1005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532337151
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1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胜芳法庭物业服务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54050010001
项目联系人:闫文娜
项目联系电话:18532337151
采购人:霸州市人民法院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霸州市胜芳镇芳清道22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15127681116
代理机构:石家庄鑫泽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裕华西路128号中原商业广场B座1001-1004、100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8532337151
预算金额:106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6月11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5-2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5-28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在河北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现金发售
招标文件售价:600元
开标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投标人所注册的经营范围应包含物业服务;4、针对本项目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需在有效期内);5、物业服务企业。
采购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技术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强制性、行业性等相关规范和要求
备注:招标文件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在河北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及修改。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领取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从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ebpr.cn/)”廊坊市首页【常用下载】栏目中的《投标人投标操作手册》。未注册登记的供应商,按照“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址:http://lf.hebpr.cn/)首页“ 信息动态”中“廊坊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技术支持电话:4008503300。 因投标单位自身的原因未能及时完成注册,将会导致报名不成功,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