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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18-05-22 15:58:05|作者:清洁吧

衡水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2018年度物业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2018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品目


采购单位市交警支队行政区域衡水市公告时间2018年05月22日 13:37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8年05月22日 13:21 至 2018年05月29日 13:21招标文件售价¥0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http://hsggzy.hengshui.gov.cn/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1日 15:00开标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衡水市南环西路128号,市民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预算金额¥399.5万元(人民币)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姚恒强项目联系电话0318-6991058采购单位市交警支队采购单位地址衡水市胜利西路2069号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318-2991692代理机构名称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南环西路128号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8-6991058

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1日15时00分
项目名称:2018年度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机构项目编码:HB2018044510020015
项目联系人:姚恒强
项目联系电话:0318-6991058
采购人:市交警支队
采购人地址:衡水市胜利西路2069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8-2991692
代理机构: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代理机构地址:衡水市南环西路128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8-6991058
预算金额:399.5万元
投标截至时间:2018年06月11日15时00分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2018-05-22
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2018-05-29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http://hsggzy.hengshui.gov.cn/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或事项:其它
招标文件售价:0元
开标地点:河北省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衡水市南环西路128号,市民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的工商经营单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招标项目的生产或经营范围,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服务实施能力。投标时提供: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证照(经营范围包含物业管理);2、法人授权书及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资格证明文件;3、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4、投标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2017年以来不少于6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成立不足半年的供应商需提供至少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5、企业简介;6、保证金银行回执;8、在衡水市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及服务项目、能够满足办公、仓储等要求的证明材料;7、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声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数量:服务
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通过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http://hsggzy.hengshui.gov.cn/),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后进行网上报名,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尚未完成市场主体网上注册的供应商,请登录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平台网站,及时进行网上注册,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按网站“衡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市场主体登记注册的通知”要求,持所需的各项材料到现场一次性完成注册登记、资料验审,地点:衡水市南环西路128号,市民中心四楼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区。外地供应商可就近选择河北省内任意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注册资料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