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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体育中心雅戈尔体育馆维修工程代建招标公告

2017-02-23 13:53:25|作者:清洁吧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市体育中心雅戈尔体育馆维修工程已由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甬发改审批〔2017〕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体育中心,建设资金:由市财政资金安排解决,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体育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建信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代建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址:位于鄞州区中兴路360号市体育中心内。
2.2工程规模:改造建筑面积11485平方米。本项目维修的主要内容包括:体育馆屋顶面板更换、网架翻新,玻璃幕墙更换,外墙翻新,室内装修,运动地板更新,座椅更换,结构加固,以及消防、智能化、暖通、照明、给排水系统等整体改造。
工程总投资:约3267.65万元。
2.3招标范围:从本项目的前期报批至竣工验收、项目决算、产权办理、资格移交及资料归档实行全过程代建管理。
2.4代建管理周期:代建管理服务期限自签订代建管理合同之日起,至完成竣工验收备案、工程财务决算且全部资料归档之日止(其中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至通过住建部门的竣工验收备案时限按原建设部第78号令执行)。
2.5质量要求: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6安全文明施工标准:达到施工合同规定的安全标准。
2.7 标段划分 1 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
①注册资本金达200万元或净资产不少于150万元;
②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施工承包、房地产开发、工程监理、招标代理造价咨询二级(乙级)及以上资质中的任何一项,或者其他满足建设工程管理要求的建设管理单位;
③专职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建筑、市政、结构、经济及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总数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2人,具有中级技术职称的人员不少于4人;
④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房建项目的项目管理或代建经验;
⑤在本市具有满足项目管理工作需要的固定办公场所,建筑面积不少于300平方米。
3.1.3企业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建筑类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的劳动关系证明(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2016年11月、2016年12月、2017年1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缴纳单位与投标人名称必须一致)。
3.3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4 2012年1月1日至今,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经宁波市行政区域范围内人民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投标人应在2017年3月13日16时00分之前,将招标文件中《检察院查询申请函》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附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已办理五证合一的无需提供)及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或快递至招标代理人处,逾期未提交,视作自动放弃投标,其投标将被拒绝。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 年2月23日至2017年3月13日16时00分(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ov.cn)下载招标文件,超过上述规定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其中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100元),售后不退。
注:如招标文件资料费(不包括电子交易平台使用费)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投标人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资料(包括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等)与《检察院查询申请函》同时交至招标代理人,未提供相关资料的,招标代理人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4.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4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有意参加投标的交易单位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前,须先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详情请登录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ov.cn)查阅办事指南中《关于启动网上办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证的通知》。
4.5 《网上下载标书系统操作手册》详见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栏(咨询电话:0574-87187966 陈工)。
 4.6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他事项,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7未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的单位,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投标保证金
5.1 金    额:人民币伍仟元整
形    式①: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 款 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工程建设)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科技支行
银行账号:385771213229
温馨提示:上述账号仅用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投标人汇款成功后可使用已注册交易员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保证金管理系统查询保证金是否缴纳成功。
形    式②:保险保单
保单出具单位: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5.2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3月13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或保险保单出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3.6.4条款(保险保单形式的不予退还),联系电话:0574-87861127(中国银行),0574-87011318(宁波市建设工程综合保险服务中心)。
注:1、以上投标保证金缴纳形式投标人可任选其一。2、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的,必须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务必在银行支付回单中注明招标项目交易登记号(17GC010001),未注明交易登记号或备注错误的,投标保证金无效,将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采用保险保单形式的,保险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编入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同时将保险保单正本原件在提交投标文件时一起提交给招标(代理)人。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3月16日9时30分,地点为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波市宁穿路1901号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具体房间详见当日公告栏)。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gov.cn)和中国宁波网(www.cnnb.com.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