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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本级]上饶市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本级物业管理项目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2018-05-23 14:48:15|作者:清洁吧

[省本级]上饶市交通警察支队关于本级物业管理项目单一来源专家论证意见公示

[2018-05-22]

上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该项目拟由上饶市其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原厂软硬件产品技术支持服务。现将有关情况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2018年05月22日起至2018年05月29日止。

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于公示期满后两个工作日内以实名书面(包括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形式将意见反馈至江西省公安厅(联系电话:079187286675,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赣江南大道1366号)和上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地址:江西省公安厅,联系人:万兴,联系电话:07938269822)。

附:专家论证意见及专家姓名、工作单位、职称。


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采购单位上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
项目名称上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项目金额695,520 元
专家1论证意见上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物业管理项目已于2016年6月28日公开招标,并于6月29日下发中标通知书,中标服务期为3年项目预算执行是按照合同单价69.552万元每年,第一年预算执行完成后由于软件系统升级,第二年本项目预算无法执行,即第二年物业管理费无法按原合同单价执行,本项目需重新公开招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情形的规定,在重新招标前,本项目物业管理工作继续由原合同签约单位按照合同单价履约,具备唯一性,可以支付原中标单位2017年7月1日到2018年6月30日一年的物业管理费。
专家姓名徐晓红职 称会计师
工作单位上饶市水利局市本级
专家2论证意见根据采购编号JXTCSR2016140050的中标通知书,已确认上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物业管理采购项目已公开招标,并确认业主方每年应付物业管理费69.552万元,根据附加三,《上饶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有关事项,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故上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应从2016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止,每年应付上饶市其远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管理费按服务合同支付。
专家姓名陈家明职 称高级工程师
工作单位江西筑城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专家3论证意见此项目已于2016年6月28日公开招标,并于同年6月29日下发中标通知书,中标服务期为3年,双方与同年7月1日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由于省政府采购办系统升级,本项目物业费自2017年7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一年物业管理费停止支付,且2017年7月至今中标供应商已按照合同约定定期为采购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综上:上饶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本级物业管理项目重新招标前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支付2017年7月—2018年6月物业管理费给原中标供应商。
专家姓名李晴职 称工程师
工作单位江西省上饶市房地产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