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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县城市管理局城区环卫市场化运作项目需求公示

2018-05-25 16:46:29|作者:清洁吧

东阿县城市管理局城区环卫市场化运作项目需求公示


发布于 2018-05-24

东阿县城市管理局城区环卫市场化运作项目需求公示

一、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东阿县城市建成区内(实行城乡环卫一体化的村庄除外)所有道路(包括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垃圾中转站、街巷、单位、小区、公厕、街头游园、公园保洁、公园水域、广场保洁、绿化带等。共计服务面积约432万平方米。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财库〔2011〕181号、财库〔2016〕125号、财库【2014】68 号、财库【2017】141号、节能环保政策等等。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标准:

国家相关标准:《环境卫生技术规范》GB51260-2017、《城市环境卫生设施规划规范》GB50337-2003

行业标准:《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2012

地方标准:/

其他标准: /

三、标的要求: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技术规格:详见服务采购清单

物理特性:详见服务采购清单

四、交付要求:

标的数量:详见服务采购清单

交付或实施时间:一年

交付或实施地点:东阿县(采购人指定地点)

五、服务要求:

服务标准:执行采购要求

服务期限:一年

服务效率:及时响应

六、验收标准:执行国家标准、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办法、行业标准及其照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执行的标准验收

七、其他技术及服务要求:详见附件。

八、公示期限: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3日:2018年5月25日至2018年5月27日

九、意见反馈方式 :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18年5月27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十、专家论证意见:详见附件。

十一、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阿县城市管理局

地址:聊城市东阿县

联系人:安主任

联系方式:13963529451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聊城市兴华东路53号

联系人:刘工 、康工

联系方式:0635-6180696(技术处)/6180698(综合处)

附件链接:https://pan.baidu.com/s/1r06XQVUCXDh3d55c2oPIOw

发布人:东阿县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