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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总承包项目部玻璃固化厂房清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2018-05-25 17:03:02|作者:清洁吧

821总承包项目部玻璃固化厂房清洁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代理机构 )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招标人 )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

2.1招标编号: HG018JFR084C11506BD/ZBDL-2018124

2.2项目名称:821总承包项目玻璃固化厂房清洁服务项目

2.3项目概况:玻璃固化项目全面进入调试阶段,为配合调试进程,需要对玻璃固化厂房冷调试期间清洁工作进行外委

2.4招标范围:玻璃固化项目调试期间所有厂房(包括地面、门窗、设备、管线等)清洁服务,具体相关要求如下:

1)要求在2018年7月1日前具备入厂服务条件(具体起始时间以委托方实际工作指令为准);

2)按委托方要求配备合格的清洁服务人员(需配备现场负责人(工作联络和安全管理)1人,清洁工16人),若出现人力不足,及时组织后援力量参加;

3)负责配备清洁工具,并按要求为清洁人员配备相关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等;

4)根据委托方安排,及时开展现场服务工作并按时完工。完成工作后及时通知委托方进行见证或检验;

5)按委托方要求进行考勤和每月月底前提交考勤记录;

6)在实施清洁工作的同时做好风险分析和安全措施,并负相应责任;

7)清洁要保持地面、门窗、管道、设备等干净,对所使用的工具、抹布等用品,不得对设备、仪器、仪表、玻璃等造成损伤、划痕、污染等不良影响;

8)在实施过程中做好清洁记录,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甲方报告;

9)对清洁造成的其他部位的油漆损伤、标牌脱落等问题,要负责恢复原状;

10)严格遵守甲方现场管理制度和各项工作制度,遵守相关安全规程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确保人员、设备安全;

11)负责内部员工的之间的协调;

12)负责及时安排清洁人员的工作授权培训;

13)定期组织安全培训学习并保存学习记录;

14)确保作业人员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考核。

2.5项目地点:四川省广元市三堆镇。

2.6服务期:本合同服务自2018年7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止。(起始时间以委托方指令日期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合格。

3.招标文件发售

3.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招标代理机构收款银行名称:工商银行上海桂林路支行

开户单位: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账号:1001294829200007150

投标人须在汇款单上注明: 821总承包项目部玻璃固化厂方核清洁服务项目购标款(投标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 。

注:原则上标书款只接受公司账户汇款,如以个人账户名义汇款,我司只能开具个人名字抬头的标书款发票。

3.2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进行发布。请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完成在中国核工业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ecp.cnnc.com.cn)在线注册,交纳标书款及投标保密承诺函的签署盖章(格式见主页滚动栏),点击报名前需上传标书款汇款回执单、投标保密承诺函(以上两文件需连续扫描为一个PDF文件后上传),报名文件经招标人审核后方可下载招标文件。

3.3发售时间: 2018 年5月25日9 :00 2018 年5月30日17:00 (北京时间)

4. 投标文件的提交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D座地下会议室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期: 2018 年 6 月 20 日 9 : 00

5.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资格和能力完成本招标项目的相关人员、设备、财务、技术能力。

(2)投标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以及相关行业的规定。

(3)投标人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质量保证体系要求,能够根据其所承担的项目任务和责任制定和实施质量保证大纲,并对质量保证大纲的有效性、所提供的项目质量和服务负责。

(4)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

(5)业绩情况:近三年至少有一项工业厂房清洁服务类似项目业绩。

6. 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情形的除外:

6.1作为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标书的;

6.2 购买标书的厂家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名称变化的。

7. 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提交。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 保密及廉洁

贵单位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见投标保密承诺函),并遵守相关廉洁协议。

10.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11.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中核浦原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117号核能大厦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010-88023034-808

电子邮件: 120719340@qq.com

本次招标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2018 年 5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