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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江县妇幼保健院保洁洗涤及维修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2017-02-28 11:53:07|作者:清洁吧
招标编号:ybt_20170227161517614标讯类别:招标公告
开标时间:信息来源:政府公共资源
招标人 :招标代理:

项目概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德江县妇幼保健院保洁洗涤及维修服务项目
品目
采购单位德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行政区域德江县公告时间2017年02月27日 11:46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2月27日 10:57  至  2017年03月05日 17:30
招标文件售价¥11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江分中心(德江县迎宾路入口);
开标时间2017年03月20日 15:00
开标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江分中心(德江县迎宾路入口)。
预算金额¥114.0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罗在沙
项目联系电话0856-8678586
采购单位德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德江县青龙街道办事处扶阳大道2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856-8530421
代理机构名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都匀路金利大厦B栋1215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856-8678586
  • 1、项目名称:德江县妇幼保健院保洁洗涤及维修服务项目

  • 2、项目编号:DCZX17-GZ-50003

  • 3、项目序列号:DCZX17-GZ-50003

  • 4、项目联系人:罗在沙

  • 5、项目联系电话:0856-8678586

  • 6、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妇幼保健院保洁、洗涤及维修服务

    • (2)采购数量:1  批

    • (3)采购预算:1,140,800元

    • (4)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 (5)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6)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德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7)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详见招标文件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1.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1.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特殊资格要求
                  无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7-02-27 10:57:34至2017-03-05 17:3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江分中心(德江县迎宾路入口);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发售;

    • (4)招标文件售价:1,1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17-03-20 15:0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7-03-20 15:00:00

  • 12、开标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德江分中心(德江县迎宾路入口)。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单位名称:德江县产权交易中心

    •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江支行

    • 帐  号:36210121050000084

    • (1)投标保证金额(元):1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17-02-27 10:59:24至2017-03-16 10:59:31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转账(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不接受其他方式缴纳);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德江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   联系地址:德江县青龙街道办事处扶阳大道28号

    •   项目联系人:肖勇

    •   联系电话:0856-8530421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精神投标人被认定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以投标文件提供的符合规定的有关证明材料为准)且所投产品为小型和微型企业生产的,对小微型企业投标价给予6%的扣除,即:评标报价=投标价×(1-6%);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附:中小企声明函)。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贵阳市观山湖区都匀路金利大厦B栋1215室

    •   项目联系人:

    •   联系电话:

  请供应商在汇款时务必注明本项目的项目编号,否则,因款项用途
    不明导致保证金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