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木萨尔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吉木萨尔县规划局的委托,对吉木萨尔县环卫设施专项规划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名,报名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报名时间为每日上午10:00 -13:30,下午16:00-19:30,未报名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询价会议,询价会议时间定于2018年5月30日下午18:00(北京时间)。
采购预算:160000元
付款方式:按合同签订比例付款,提交最终成果后付完
完工时间:签订合同后5日内开工, 工期为:90 天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在吉木萨尔县政府采购中心办理资质备案的供应商,未办理资质备案的供应商在报名时需现场须携带工商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已备案的携带资质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 。
二、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报价含设计、人工等一切费用。
三、须提供售后服务承诺。
四、报名时须提供城市规划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五、报名时需提供针对本项目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
六、各投标人报出一次性不可更改的价格,询价单必须加盖公章有效,未加盖公章的询价单将视为无效报价。
七、评审方法:本次项目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即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投标的供应商作为中标供应商。
八、项目主要内容:
(一)项目概况:
1.1 项目名称:吉木萨尔县环卫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0)
1.2 工程项目地点:本项目位于吉木萨尔县
1.3规划设计范围:本项目规划设计范围为吉木萨尔中心城区,北至北庭故城考古遗址公园北边界,南至大龙口水库,东至二工镇西侧冲沟,西至军事用地及吉木萨尔镇域西边界。具体包括吉木萨尔镇行政范围、二工镇冲沟以西部分、大龙口水库及其以北平原部分、新地乡千佛寺及其以北地区、北庭镇遗址公园以南部分,总面积约为164平方公里。本次专项规划的规划范围与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城区规划范围一致。
(二)设计依据及设计原则:
2.1 设计依据:
(1)吉木萨尔县城市总体规划
(2)吉木萨尔县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3)吉木萨尔县东部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4)吉木萨尔县中心城区公共交通专项规划
(5)吉木萨尔县中心城区道路交通专项规划
(6)吉木萨尔县城市道路交通改善规划设计方案研究
(7)吉木萨尔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
(8)吉木萨尔县公共厕所专项规划
(9)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定额和指令性规划文本
(10)相关研究报告、调研资料及基础资料
(11)建设单位提供的与本项目相关的资料。
2.2 设计原则:
结合工作目标,主要坚持以下三个原则:
(1)以人为本,和谐发展,因地制宜,科学规划
(2)提高水平,改善环境,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3)提倡源头减量,逐步分类回收,改变“末端治理”为主的管理理念
(三)规划设计内容:
本次编制吉木萨尔县环卫设施专项规划的目标是建成科学合理的垃圾清运、处理系统,最终实现县城垃圾处理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配备较先进的工程设施和技术装备,逐步实现环卫事业现代化。
本规划编制内容包括吉木萨尔县的生活垃圾、医疗废物、餐厨垃圾、工业垃圾、建筑垃圾处理规划,城市粪便污水处理规划,环境卫生公共设施规划,环卫机构及工作场所规划等,并提出相应的实施措施。
(四)成果内容和形式要求
最终成果形成《吉木萨尔县环卫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0)》报告,书面文本六份及电子版两份。为下阶段项目提供跟本项目相关的规划咨询服务,以配合落实本项目规划意图。
4.1 成果内容:本研究项目主要成果为《吉木萨尔县环卫设施专项规划(2018-2030)》。研究成果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内容和深度符合要求并符合吉木萨尔县实际情况。主要成果内容与工作内容相对应,包括:说明书、文本及图册等,成果格式符合政府审批、规划部门应用、公众参与及规划宣传等多层次的需要。
4.2 成果形式:文本采用WORD格式,图纸采用jpg格式。同时,本研究按照政府审批、部门应用、公众参与及规划宣传等多层次的需要,还相应提供不同形式的研究成果形式。
(五)项目研究的时间安排
本课题研究周期历时3个月,从2018年6月至2018年8月。
招标机构:吉木萨尔县政府采购中心
招标地址:吉木萨尔县文博中心五楼会议室
联系人:赵鹏 联系电话:0994-8367299
采购人:吉木萨尔县规划局
联系人:李娟 联系电话:155996119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