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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本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2018-05-26 15:24:06|作者:清洁吧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本部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根据日常物业管理的需要,决定对其本部办公及生活区物业管理服务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物业管理服务单位,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经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批准,由项目业主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作为招标人(以下简称“招标人”),负责组织本项目的招标工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本部办公及生活区物业管理服务,物业面积约10000平方米。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本部办公及生活区物业管理服务(含物业、保安、保洁、食堂服务等)招标。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本部办公、生活等区域安全防范工作,维护正常的治安秩序,车辆停放秩序,巡更,消防安全管理;办公、生活等公共区域、办公大楼的卫生或约定的其他区域的清扫保洁工作;绿化零星维护管理;水、电及公共设施的管理维护;职工食堂食品烹饪加工服务等。

具体工作内容和要求详见第五章物业管理服务要求。

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标段号为WY4.

2.3服务期限:本次招标有效期限为两年。但合同协议书一年一签,如承包人在项目实施期间履约情况良好,年终考核合格发包人可与承包人续签下一年度的合同,否则招标人有权另行选择物业管理单位。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

①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②近五年(2013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协议书签订时间为准),至少从事过2个服务期限在一年以上的类似项目物业管理服务(至少包含保洁、安保及水电维修)。

③财务要求:近1年(2016年或2017年)度财务净利润大于或等于零。

④人员:具有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

3.3投标人关联关系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单信封形式,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5.获得招标文件的办法、地点、时间和费用

5.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18年 05 月 26 日开始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ygs.com)免费匿名下载招标文件电子文件,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2 招标文件补遗书(如果有)、通知书(如果有)将公布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ygs.com)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www.scggzy.gov.cn),由投标人自行从上述任一网站下载。投标人应在投标期间适时关注招标人指定网站,并及时下载相关内容,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查阅下载过程如有问题或疑问请及时与招标人联系;逾期未联系的,招标人视为投标人无任何问题,或是已收到或默认已收到,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6.投标文件的送交及相关事宜

6.1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议

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须踏勘现场的潜在投标人可自行组织前往,相关费用自理,安全责任自负。

投标预备会议:招标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投标文件送交的时间为2018年 6 月 19 日上午 8:30~9:00 时(北京时间),截止时间为2018年 6 月 19 日上午 9:00 时(北京时间),投标人必须将按要求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以面交方式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成都市人民中路三段33号)本项目开标室。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送交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同一地点举行公开开标,投标人应派代表出席并签认开标结果。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向招标人提交如下形式和金额的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1.6 万元。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或现金担保形式。若采用银行保函方式递交,银行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如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不具备开具银行保函的资格,则应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以上银行出具。若采用现金方式递交,则现金担保须通过银行电汇或现金转账的方式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划入招标人的指定账户,且须在投标截止期前(宜在投标截止期前一天)到账(由招标人进行核查)。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www.scggzy.gov.cn)、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ygs.com)等媒体上发布。

9.招标工作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9.1 公示制度

9.1.1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下述内容作为公示资料进行公示:

(1)近五年内(2013年1月1日起至今)完成类似项目情况表(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表(三))

(2)拟委任本合同主要人员资历表(见投标文件格式资格审查资料表(四))

各投标人应将上述公示资料的Word格式的电子文件(U盘)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一同提交。

招标人将按照投标人所提供的公示资料与评标结果同时在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ygs.com)上公示,公示截止日同评标结果公示截止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应确保电子文件与投标文件内容的一致性,若在公示前发现不一致时,将以投标文件为准进行公示;若在公示期间发现公示资料与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仍将以投标文件为准对该投标人的公示资料重新进行公示。

9.1.2评标结果公示:招标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将评标结果即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http://www.scggzy.gov.cn)、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ygs.com)上公示3个工作日以接受社会公开监督。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9.2投诉处理:招标人、招标人上级主管部门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 (2004年7月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1号)、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2015年第24号令)、《四川省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川交函〔2017〕29号)的规定接受针对公示内容的投诉。投诉材料要求、投诉受理条件及查处参照七部委令第11号和(川交函〔2017〕29号)对投诉的规定执行。超出投诉时效的,则不予受理。

10.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

地 址: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迎晖路8号

邮 编:610041

电 话:028- 84727199 028-85527120

传 真:028-85525350

联 系 人: 李女士 谢女士

招标人:四川成渝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成渝分公司

2018 年 5 月2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