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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费

2018-05-26 16:31:40|作者:清洁吧


物业管理费的采购公告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检察院委托,对物业管理费项目(项目编号:LNZC20180501384)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内容

包号设备名称
001物业管理服务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1个合同包供应商对所投包的采购内容必须全投,否则其投标无效。。

二、项目预算

人民币394013.48元。

三、合格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

(二)应自觉抵制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三)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合格投标人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国内工商登记注册:(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2)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货物及服务。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省本级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重要通知”中公布的“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即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10: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招标文件领取地点: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

购买文件时授权委托人请携带公告中合格供应商要求的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公章)。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查询。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2018年5月31日北京时间10:00时 
递交响应文件及谈判地点: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届时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七、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辽宁省辽阳市人民检察院

地 址: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中华大街152号

项目联系人: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12号华鹏商务大厦809

项目联系人:王欣

联系电话:024-22825609

传 真:

开 户 行:中国农业银行太原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账 号:0619 2001 0400 17846

邮箱地址:357773203@qq.com

辽宁金昌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0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