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楼运转支出-物业管理服务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C[2018]1291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的委托,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下达的采购计划和采购人提出的采购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楼运转支出-物业管理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楼运转支出-物业管理服务
1.2资金来源及预算金额:省级财政资金,925000元
1.3招标内容:保安管理服务、设施及设备运行及房屋等综合维修服务、办公区域公共环境卫生、局员工餐厅管理服务、办公楼物业档案管理、门前三包管理等
1.4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1年
1.5服务地点: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办公楼
2、潜在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
2.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供应商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
2.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需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经营的独立企业法人;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2015年-2017年)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供应商自行对企业信用记录核查;失信记录核查路径:
a、“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
b、“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www.ccgp.gov.cn/cr/list);
2.5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由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结果告知函显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供应商严禁参与本次采购活动(落款日期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报名期间内);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
1.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集团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2. 供应商提供的资质文件等资料应当真实有效,供应商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05 月 28 日至 2018 年 06 月 01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0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进行招标文件获取,逾期不予受理。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3.3潜在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获取)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获取)(原件);
(2)获取人本人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5)提供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由检察院出具的近3年无行贿犯罪查询记录(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落款日期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投标报名期间内)
(6)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截图【有意向参加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潜在供应商请到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报名,(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点击“网上报名”,选定拟参与项目“进入”,选择投报采购包点击“报名”,则报名成功。)】
(7)本公告2.4条要求的核查截图
(8)潜在供应商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注册登记并备案合格截图;
投标单位未按上述要求备齐相关有效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的投标登记将不予受理。
潜在投标人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4、响应文件的提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6月19日14时00分,地点为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
4.2投标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递交投标文件,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hljcg.gov.cn
6、其它
6.1根据相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登记受理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局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6.2招标人将在投标登记后对投标申请人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报名材料不符合本次招标要求,招标人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报名资格,如发现投标申请人提供的报名材料中存在虚假材料,招标人将取消投标申请人的投标资格,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7、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地 址:哈尔滨市南岗区赣水路16号
联系人:颜女士
电 话:0451-82340377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文林街25-11号
项目负责人:郭女士
采购机构电话:0451-82263000
邮政编码:150001
黑龙江中科万华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