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都昌县采购办下达的都购2018B000061274号采购计划,江西惠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都昌县公安局的委托,就都昌县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采购编号:JXHFZB-DC-18012)进行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与谈判。
1.采购项目内容、数量:
项目编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人民币:元) | 技术要求 及参数 | ||
都购 2018B000061274 | 都昌县公安局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 1批 | 260000元 | 详见采购文件 “技术部分” | ||
项目服务要求 | ||||||
序号 | 条目 | 服务要求 | ||||
1 | 服务内容 及要求 | 1. 保洁范围:除单位各办公室室内,综合办公大楼所有区域(含各类会议室、领导办公室、卫生间、走廊、大厅、出入境大厅、城镇派出所办证大厅、食堂等)均由物业公司统一提供保洁服务。绿化铺装、及总需保洁面积约40000平方米。 2.保安范围:对进入办公大楼办事人员进行管理,询问、登记、引导、答疑,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在办公大楼内设置巡逻岗,全天24小时、全年365天值勤与巡逻,有明确、严格的管理制度和考核办法,确保巡逻的质量与密度。 3.本项目物业人员总人数不少于9人:物业经理1人,其中保安部不少于4人;保洁绿化部保洁员不少于4人。所有人员均须持有合法有效身份证、健康证,无重大疾病史和传染病史,无残疾及其它生理缺陷。 ………… | ||||
2.供应商资格标准和要求:
1)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经营范围中含有物业管理;具有合格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或新版的营业执照原件;(提供原件)
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
3)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7年5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专用收据或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缴纳明细)
5) 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
3.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方式投标,成交后不得转包、分包;
2)开标时,投标人须携带相关原件核查,原件必查。
4.★购买谈判文件时须提供下列文件并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下列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1)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新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提供针对此项目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复印件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须提供法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5.购买谈判文件时间和地点: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18年5月28日至2018年5月30日(周末节假日除外)09:00~11:30,14:30~17:00 (北京时间)在江西省都昌县万里大道南侧芙蓉路口;每份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谈判地址:江西省都昌县万里大道南侧芙蓉路口开标厅。
7.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贰佰元整(¥5200.00),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6月4日17:00之前以银行转账或银行电汇或网上银行支付的形式从投标人单位账户提交至指定账户。
8.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时间和应答时间:所有应答文件应于2018年6月5日15:0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在江西惠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都昌分公司(都昌县万里大道南侧芙蓉路口)开标厅;
9.购买了谈判采购文件而不参加应答的单位,请在开标1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江西惠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都昌分公司。
10. 联系方式
1) 采购单位名称:都昌县公安局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13879284801
2)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江西惠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都昌分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点:江西省都昌县万里大道南侧芙蓉路口
联 系 人:张先生
电 话:0792-5555588
电子信箱:3156550356@qq.com
账户名称:江西惠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银行九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帐 号:1917 3280 3624
江西惠丰招标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