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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冠石镇道路清扫保洁(第三次)(16C0676)采购公告

2017-03-01 10:57:39|作者:清洁吧

一、项目号:16C0676 采购执行编号:NAGGZYGKZB2016(62)0228-0320

二、项目名称:鸡冠石镇道路清扫保洁(第三次)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预算金额:¥1,388,260.00元


五、项目详情概况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自有核定载质量不低于8吨的洒水车1辆,核定载质量不低于3吨的勾背式垃圾清运车,需提供购置发票和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行驶证上“所有人”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在书面声明中承诺以上设备完全用于本项目使用)。

    2、具备重庆市环卫局颁发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许可证和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运输、处置服务许可证

    3、承诺一线清扫保洁工人每月工资不低于重庆市上年最低工资标准的130%(含基本社保.基本福利)(在书面声明中承诺)。

    4、2013年至今没有出现违法、违规或失信行为(在书面声明中承诺)。

    5、2013年至今没有拖欠劳务费或工资的败诉记录(在书面声明中承诺)。

    6、2013年至今无一例因工死亡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在书面声明中承诺)。

    7、投标人在中标后在同等条件下,依据劳动法有关规定,优先聘用鸡冠石镇辖区范围内现有从事清扫保洁工作的一线工人(在书面声明中承诺)。

七、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17年2月28日 至 2017年3月20日 14:30

文件购买费:¥0.00元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方式或事项:

(一)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qgp.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八、投标信息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17年3月20日 14:00

投标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2017年3月20日 14: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九、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17年3月20日 14:30

开标地点:重庆市南岸区茶园新城区天文街道广福大道12号,行政中心B区2号楼4楼

十一、附件

01鸡冠石镇道路清扫保洁(第三次)公开.doc(443.95 KB) 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