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谈判公告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集中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及编号:霍尔果斯市国门小商品市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HEGSCG-2018TP-63号)
二、采购人:霍尔果斯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联系事宜:黄剑锋 13709999546
三、采购内容:国门小商品市场物业管理服务(详细参数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 预算金额:51万元整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必须提供以下资质资料):
中心登记备案的供应商均可参加,未备案的供应商先备案后报价,备案时间与文件取得时间相同。备案申请表于本公告下方自行下载,并按要求填写盖章后到霍尔果斯市政府采购中心226办公室登记备案,已备案的供应商需提供以下资质及谈判文件:
(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投标仅提供身份证原件)
(2)被授权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法人投标无需提供)
(3)保证金收据原件;(2018年6月4日京时16:30现场签收)
(4)年检合格的企业三证合一营业执照(营业范围需包含物业服务等内容)原件或副本原件;
(5)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2万元(含)以上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格式依照本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6) 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自签发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告知函内必须含投标公司、法人或经营者等内容)(各地检察院出具此告知函需提交的材料均不同,请投标人咨询相应检察院)
(7)印章齐全的现场勘察表(格式参照本公告附件栏或招标文件附件四,现场勘察联系人:黄剑峰,现场统一勘查时间6月1日11:00,逾期视为无效投标,请提前联系甲方到达指定地点。未备案供应商可先现场勘查,后在备案截止时间内备案投标)。
说明:以上内容为投标资格审查时的必备条件,供应商必须按要求现场单独提供,如果提供不全(或密封在投标文件里)则视为对招标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投标将被拒绝(不接受二次提供)。
六、采购文件的取得:
(1)取得时间:自发布公告之日起至2018年6月4日13:00(节假日除外)
(2)取得地点:霍尔果斯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29室
(3)取得方式:备案成功后发送电子邮件(采购文件免费)
七、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18年6月4日14:00,逾期视为无效投标。汇款须知:投标商必须用公司账号汇款,用其他方式汇款视为无效投标,汇款时汇款单上注明“2018年公开63号保证金”字样,如未填明项目名称或填写失误,由投标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以采购中心收到账款信息为准)
八、收款人全称:
全称:霍尔果斯市行政服务中心
账号:1076 5779 3582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霍尔果斯市支行
九、签到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6月4日京时16:30前
十、谈判开始时间:2018年6月4日京时16:30
十一、谈判地点:霍尔果斯市行政服务中心二楼230室
十二、集中采购机构: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事宜:玛依拉0999-8797374(如电话长时间未接听,请联系邮箱2359408016@qq.com)
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五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