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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东文化馆2017年保洁服务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17-03-01 17:32:51|作者:清洁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青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浦东文化馆2017年保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投标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3、其他资格要求: 1)具有物业服务(管理)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浦东文化馆2017年保洁服务项目

2、招标编号:SHXM-00-20170228-2026(代理机构内部编号:QLZB-ZFCG2017-0223

3、预算编号:01-17-00080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为浦东文化馆7号楼、8号楼及公共区域提供保洁服务。 服务期限:9个月

5、交付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43号

6、交付日期:2017-04-01

7、采购预算金额:350000(国库资金:350000;自筹资金:0)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7-03-01 16:3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7-03-08 23:59:59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具有社会统一信息代码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如未实行三证合一的需另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2、物业服务(管理)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4、由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在投标人上传完以上资料后,应于2017年3月8日前(每个工作日的下午14:00~16:00),携带上述资料(原件验看,复印件留存;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至徐汇区田林路142号H幢1101室进行投标资格审核,未通过投标资格审核的投标人,将不被允许参与此次招标活动。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投标。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招标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注:投标人须保证报名及获得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和所填写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四、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2017-03-22 09: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开标时间:2017-03-22 09:00

五、投标地点和开标地点

1、投标地点:在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

2、开标地点:上海市徐汇区田林路142号H幢1101室。届时请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开标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开标时需提供纸质投标文件1份正本,4份副本(为已上传之电子投标文件打印并加盖公章。 2)投标人代表持投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开标。 3)供应商另需携带具备无线上网卡的笔记本电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1、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组织现场探勘。 2、澄清答疑: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可在2017年3月10日6:00时前通过书面传真形式向采购人提出,采购人将统一发布招标文件澄清纪要。 3、投标单位若对招标文件无疑问则须在澄清答疑时间前以传真形式或向上海青蓝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递交无疑问函(签字并盖章),且须将无疑问函原件在开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八、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