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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化学工业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武汉化学工业区城管执法大队)道路清扫保洁环卫作业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2017-03-02 10:49:37|作者:清洁吧

项目概述: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武汉化学工业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武汉化学工业区城管执法大队)道路清扫保洁环卫作业项目
品目


服务/环境服务/城镇公共卫生服务/清扫服务

采购单位武汉化学工业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武汉化学工业区城管执法大队)
行政区域湖北省公告时间2017年03月01日 16:2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7年02月28日 00:00  至  2017年03月07日 00:00
招标文件售价¥1299.7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武汉市汉口兰陵路1号武咨大厦3楼301室
开标时间2017年03月24日 00:00
开标地点武汉市汉口兰陵路1号武咨大厦3楼3号会议室
预算金额¥1299.7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胡翔
项目联系电话027-82794909
采购单位武汉化学工业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武汉化学工业区城管执法大队)
采购单位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杜家井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7-86869682
代理机构名称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武汉市汉口兰陵路1号武咨大厦3楼301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7-82794909

武汉化学工业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武汉化学工业区城管执法大队)道路清扫保洁环卫作业项目第1次公开招标公告

 

根据武汉市化工区财政局J17020006-0006计划备案号和/政府采购方式变更批复函,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武汉化学工业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武汉化学工业区城管执法大队)的委托,对其道路清扫保洁环卫作业项目以集中采购组织形式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WHJT-CZH-2017-1D006

(二)项目名称:道路清扫保洁环卫作业

(三)采购预算:1299.7万元(含财政资金1299.7万元,其他资金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本次公开招标共分1个项目包,具体需求如下。详细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内容。

第1包:

(1)             项目包编号:1

(2)             项目包名称:道路清扫保洁环卫作业(15条道路)

(3)             类别:服务

(4)             用途:武汉化学工业区道路清扫保洁环卫作业

(5)             数量:  (  )

(6)             简要技术要求:武汉化工区社会公共道路(含车行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视线范围内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等,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7)             采购预算:887.4万元

(8)             期限(服务期):一年

(9)             质保期:1(年)

(10)         其他:/

第2包:

(1)             项目包编号:2

(2)             项目包名称:道路清扫保洁环卫作业(8条道路)

(3)             类别:服务

(4)             用途:武汉化学工业区道路清扫保洁环卫作业

(5)             数量:  (  )

(6)             简要技术要求:武汉化工区社会公共道路(含车行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视线范围内清扫保洁及垃圾收集清运等,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7)             采购预算:412.3万元

(8)             期限(服务期):一年

(9)             质保期:1(年)

(10)         其他:/

2.供应商参加投标的报价超过该包采购预算金额的,其该包投标无效。

3.参加多包投标的相关规定:每一投标单位只允许中一个标段,按标段序号进行评审。如两标段中标单位为同一家投标单位,按自愿排序选择中标包号;另一标由该标段第二名递补。

4.供应商如需查询技术要求可将您的联系方式发送至/联系索取,也可直接到我处查阅招标文件。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中小企业政策: ①符合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中对中小企业划型标准的、由该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并提供本单位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经评标委员会审核,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的货物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②当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且本项目支持联合体投标的,大中型企业可以和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联合体供应商提供联合体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财库〔2011〕181号文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给予联合体供应商3%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政策:投标产品列入最新一期节能、环保清单的,已在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制定了相应的评审标准。 (3)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的政策:本项目投标产品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4)鼓励创新产品的使用和采购,已在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制定了相应的评审标准。上述政府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的具体约定详见本采购文件评审办法。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各包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武汉市城市管理局颁发的主干道《武汉市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3、供应商如为外地公司需在本地有依法注册的分公司(以工商营业执照为准),近两年在本地承接过环卫作业承包项目(提供项目合同);4、自2015年以来承接过道路清扫保洁项目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项目合同);5、供应商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年度财务审计报告;6、供应商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公告期内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本项目有效期内);7、供应商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无不良记录及失信记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8、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未因供应商管理不当,造成重大交通事件、人员伤亡事故;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

    第(1)包:同上

    第(2)包:同上

    (三)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各包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对应各包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2017-03-01至2017-03-08(北京时间每天上午09:00~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以及休息日(周六周日)除外)。

(二)获取地点:武汉市汉口兰陵路1号武咨大厦3楼301室。

(三)获取方式: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时间内,携带资格证明材料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领取。

3.同时携带本公告中“第二条 供应商资格”中内容的所有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四、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一)送达地点:武汉市汉口兰陵路1号武咨大厦3楼3号会议室

    (二)截止时间:2017-03-24 09:30(北京时间)

五、开标地点及时间

    (一)地点:武汉市汉口兰陵路1号武咨大厦3楼3号会议室

    (二)时间:2017-03-24 09:30(北京时间)

    届时敬请参加投标的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本公告的公告期限为2017-03-01~2017-03-24共23天。

七、联系事项

采购人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化学工业区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武汉化学工业区城管执法大队)

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杜家井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集中采购机构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汉市汉口兰陵路1号武咨大厦3楼301室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八、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电话

电话:027-86869863

九、信息发布媒体

    (一)中国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gov.cn/)

    (二)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三)其他

    (网址:/)

 武汉吉通工程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017-0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