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苍南县文化馆物业
服务项目(重新招标)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18年5月29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苍南县文化馆委托,就苍南县文化馆物业服务项目(重新招标)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招标项目编号: CNDL2018186-1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二、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简要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苍南县文化馆物业服务项目:1年。
三、投标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三级(含)以上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谢绝联合体投标。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不得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时间:2018年5月30日至2018年6月7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9:00-11:00;下午:14:30-16:30
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楼四楼)/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1幢3单元302室);
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6月13日14:30分
六、投标地点: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浙江省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环保大楼四楼)
七、开标时间:2018年6月13日 14:30分
八、开标地点:详见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电子公告栏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人民币;
交付方式: 汇票/支票/银行转帐。
十、其他事项:
1、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a) 报名资料封面(封面文字内容: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日期)(格式自拟) ;
b) 报名登记表(原件)(格式自拟);
c)供应商针对前来报名者开出的企业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d)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物业服务企业叁级以上资质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的介绍;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必须在有效期内。有关查询程序咨询各级各地检察院);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组织机构将根据报名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 核查,经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购领招标文件
2、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可购买招标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应按照“投标通知(邀请)书”规定的质疑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3、本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供应商须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苍南县文化馆
联系人: 朱先生
联系电话:0577-64718225
地址:苍南县灵溪镇车站大道563-583号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温州市华夏建设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点: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1幢三单元302室
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电话:0577-68877002
传真:0577-68877006
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上江小区11幢三单元302室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59867927
传真:0577-59867927
地址: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滨路218号
附件信息:
竞价报名地址: http://www.zjzfcg.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1828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