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C[2018]1135
三、资金来源及采购预算:预算内资金(920,000.00元)
四、采购内容:物业管理服务
五、服务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
六、服务期:签订合同后一年
七、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须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审核合格;
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如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磋商;集团公司中母公司与子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磋商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项目磋商;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包磋商或者未划分包的同一项目磋商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以报名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
5、资格审查: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6、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事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供应商营业执照须具有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类似的经营范围,须包含物业管理等字样;
7、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前三年(含公告发布当日)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及各级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报名登记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供应商,请于2018年05月31日至2018年06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报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的二代身份证原件,授权人须为本项目拟派负责人)携带如下材料:
营业执照(四证合一)、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等本公告第七项潜在供应商的资格要求提到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到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河东路黄河绿园小区B10栋3单元1层1号)登记,通过上述报名者,才可能被授予竞争性磋商文件。
九、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方式、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期限为2018年05月31日至2018年06月0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请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及授权委托人到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河东路黄河绿园小区B10栋3单元1层1号)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500元/套,售后不退,不接受邮寄。
十、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时间:2018年06月13日09时30分,所有响应文件应在截止时间前密封送达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河东路黄河绿园小区B10栋3单元1层1号),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拒收。
十一、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招标大厅。
十二、授权代表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亲自提交响应文件,并办理签收手续,否则拒收响应文件。
十三、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政府采购网、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
采购人:哈尔滨市南岗区人民检察院
地址:哈尔滨市黄河路126号
联系人:于先生
联系电话:0451-82295957
采购代理机构:黑龙江亿德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海河东路黄河绿园小区B10栋3单元1层1号
邮 政 编 码:150000
项目负责人:孙女士
电话:0451-82377711-8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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