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轮电瓶垃圾清运车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投标中心就开发区(杨舍镇)2018年政府实事工程四轮电瓶垃圾清运车项目进行招标采购,所需资金来源是自筹,现已落实,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招标采购编号:ZFCG2018-036号
2、招标采购货物名称及数量:四轮电瓶垃圾清运车5辆以及更新4辆电瓶。
3、电瓶车参数:行驶速度:20-35km/h;续行里程:60-80km;最小转弯半径:4.5m;爬坡力(满载): 15%;额定载荷: 1000kg;48V超威免维护电池。
4、预算金额约35万元。
5、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企业;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报名单位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投标报名申请书;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或三合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
(3)主要产品的合法代理商资格证书及生产厂家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4)投标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客户名单,最好是张家港市的,包括:单位名称、合同金额、成交时间等;
(6)公司信誉:提供客户的评价;
(7)企业简介:要求投标单位在苏州地区有售后服务机构;
(8)无行贿记录证明(当地检察院或纪检监察部门近期出具的查询记录为准)(原件);
(9)提供四轮电瓶车销售合同复印件,原件备查;
以上相关资料在报名时提供原件备查。
只有通过投标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才可向招标机构领取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另行通知。
7、报名时间及地址:
报名开始日期:2018年6月01日截止日期:2018年6月07日
上午起止时间:8:30-11:30下午起止时间:13:00-17:00
地点:张家港开发区招投标中心(经开区东辅楼2楼206室)
联系人:唐玮 联系电话:0512-58111915
本公告发布时间为:2018年6月01日至2018年6月07日
注:投标报名申请书见附件并自行下载。
附件:
张家港开发区采购项目投标报名申请书.do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