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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启东市惠萍镇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综合保洁工程(第三次)

2018-11-24 15:42:33|作者:清洁吧

启东市惠萍镇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综合保洁工程(第三次)

信息发布时间:2018-11-23


启东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惠萍镇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综合保洁工程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一、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

采 购 人: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

地 址: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

二、采购项目的编号、名称、最高限价:

项目编号:Z320681180215(ZB061)(三次)

项目名称:启东市惠萍镇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综合保洁工程

最高限价:金额为人民币950万元/年(高于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报价)

三、项目要求: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法定基本条件: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法定特定条件:

1.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同时具有保洁、绿化管理服务、垃圾清运服务、江或湖或沟河垃圾清运服务等内容;

2.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类似环境综合整治的业绩(必须包含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并取得良好信誉。(必须提供合同及业主评价意见原件)。

3.投标人无不良信誉,未得到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通报批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自本招标公告上网发布之日起。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招标文件附于本招标公告后,与本招标公告一并发布上网,投标人可自行从网络下载(下载网址:http://ggzyjy.ntzw.gov.cn/)

3.招标文件售价:免费提供。

六、公告期限:

本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七、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时间:2018年12月17日上午8:30-9:00 (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12月17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18年12月17日上午9: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 (银洲国际金融中心5号楼(市牡丹江中路1458号)二楼)。

八、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昌宇,联系电话:13773882619。





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一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










附:招标文件

启东市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目录


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

第二部分、拟签订的合同格式;

第三部分、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招标文件正文

一、投标邀请:

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启东市政府采购管理的有关规定,就启东市惠萍镇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综合保洁工程进行第三次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服务能力及法律法规规定应具备的其他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与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须知:

(一)请投标人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成为南通市政府采购会员供应商;注册南通市采购会员,需要做如下工作:

打开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页面左侧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免费注册(用户类型:供应商)。

(二)招标文件的阅读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必须在截止递交投标文件的七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

(三)招标文件的修改

1.采购人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并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tzw.gov.cn/)予以发布。

2.补充文件将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3.若采购人认为需要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tzw.gov.cn/)予以发布。

(四)投标文件的密封、签署、提交

1.投标文件必须提供1份正本4份副本。

2.投标文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提交;采购人不接收投标人邮寄投标文件。

3.投标文件均需采用A4纸(图纸等除外)打印并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拉杆夹、文件夹、塑料方便式书脊(插入式或穿孔式)装订,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4.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分三包密封,一包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一包商务技术标、一包价格标(每包内含相应文件正副本)。

5.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密封袋上标明: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名称(如:“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

6.所有投标文件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

7.投标人在投标时还需提供投标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含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文件所涉及的证明材料的原件),请将证明材料原件放在一个档案袋里,并在档案袋上标明:投标人名称,原件清单目录,证明材料原件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五)投标文件的盖章要求

1.投标文件必须加盖骑缝章或每页盖章。

2.投标文件如有修改、行间内插字和增删,修改处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印章。

(六)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1.投标人应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的投标地点,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提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2.若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或有效的投标人为两家时,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可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实施采购;若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或有效的投标人仅为一家时,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可采取单一来源谈判的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

3.采购人推迟投标截止时间,采购人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

(七)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投标人必须将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材料并密封后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和“开标时启封”字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予以接收,但不退换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三、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投标承诺书(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一格式填写);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二格式填写,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交,身份证原件备查);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无论法定代表人是否亲自参加投标均需提供本项材料,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投标时,身份证原件备查);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按照招标文件第三部分附件三格式填写);

5.有效的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原件备查)如投标单位为南通市市外企业的,须提供在中标后30日内在启东市成立分公司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6.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类似环境综合整治的业绩(必须包含垃圾收集运输服务)并取得良好信誉。(必须提供合同及业主评价意见)(原件备查)。

7、投标人无不良信誉,未得到项目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方面通报批评(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意:上述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要求原件备查的材料必须携带原件,原件存放在投标文件证明材料原件包中备查;如原件未携带或原件与复印件内容不一致,否则将被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

四、投标文件编制要求、投标报价要求和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以及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一)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投标文件由资格、资信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标、价格标组成(另须提供原件包备查)。

第一部分 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详见本标书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中第三条“投标人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要求。

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标

根据招标文件第十三条“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中商务技术部分的评标标准依次提供相应材料。

第三部分 价格标

1.报价表(按照附件四格式填写)。

(二)投标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中的计价一律采用人民币。若大写与小写不一致,以大写为准。

2.投标人应按照“第一部分”招标文件正文第六点中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报价表》确定的格式报出价格。投标报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确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价应包括: 在服务期内完成服务内容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耗材、机械费、运输费、工具、通讯、服装、办公设备、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维护、加班费、福利、利润、工商税金、管理费、安全管理、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项目相关一切费用。

4.投标报价应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可变的或者附有条件的投标报价,采购人均将予以拒绝,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退还方式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必须提交投标保证金(不要密封在相应文件密封袋内)。

2.投标保证金提交时间、地点:规定的投标时间内交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5工作人员处。

3.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190000元。

4.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采用银行汇票(其他形式一律不予接收)。银行汇票必须载明:收款人:启东市财政局;用途:投标保证金;汇款人为:投标人名称(非个人姓名或其它单位名称)。

●各银行通用条款:

(1)收款人为:“启东市财政局”;

(2)银行汇票上,出票金额必须与招标文件要求一致;

(3)银行汇票上,“申请人”“出票行”“账号”“密押”均不得空缺或错误;

(4)加盖对应的银行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

●各银行的特殊条款:

(1)华东三省一市汇票——加盖华东三省一市汇票专用章,以及银行经办人私章,缺一不可。

(2)全国银行汇票(如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江苏银行、农商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南京银行汇票)——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

备注:农业银行开具的全国银行汇票上“密押”不作要求。

(3)其他全国银行汇票(如兴业银行、杭州银行汇票等)——⑴汇票第二联与第三联齐备,缺一不可;⑵汇票上需有“请向城商行或工行申请结算”或“请划付当地城商行或工行”等字样。

●注意:

(1)所有银行汇票的有效期不少于15天(有效期的起算点为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人办理好汇票后,请按照上述要求仔细进行核对。上述条件中任何一项不满足,采购人将拒绝接收投标文件。

(3)凡汇票均不要开“不可转让的汇票”、“不得转让的汇票”、“不得跨地区转让的汇票”,否则采购人将拒绝接受投标文件。

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息)。

6.被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如中标无异议,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法定规定时间内退还(不计息)。

(四)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时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证核实后投标人所交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2.投标人用虚假资料获得中标资格,经查实取消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3.投标人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证核实后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中标候选人如有串标、围标行为的,经查实后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记入不良信誉,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4.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要求撤销投标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详见招标公告。

六、招标内容的概况:

(一)服务范围

(1)启东市惠萍镇区域内所有范围,涉及15个行政村(包含园区、小区)、3个集镇。

(二)服务内容

(1)区域内所有15个行政村(包含园区、小区)、3个镇区的垃圾收集与清运、所有道路(含桥梁)养护、绿化管护、乱堆乱放(家前屋后)清理、乱贴乱画清理;

(2)惠萍镇村内道路保洁,所有三四级河道及泯沟保洁、垃圾收运等。

(3)垃圾收运至压缩站(含小区垃圾、企业生活垃圾)。

(4)对垃圾投放设施的擦洗保洁,将垃圾集中点进行冲洗,确保垃圾收集点无异味,无零散垃圾。

(5)建筑垃圾、生产垃圾需清运至村指定地点。

(6)3个镇区的绿化管护以及沿线道路的乱涂乱画、乱堆乱放等。

(7)因工作需要,在招标区域范围内进行环境卫生突击整治等活动。

(三)服务质量标准

1.垃圾收集与清运:

根据各村的情况,招标人配足农村埭路垃圾桶和其它相关环卫基础设施设备(垃圾桶、垃圾池、小型垃圾中转房等)后,移交给中标人保管使用,做到生活垃圾日产日清。生活垃圾运送至垃圾中转站,沿途不得洒落滴漏。生产、建筑垃圾及其他废弃物运送至各村指定的场所。定期对垃圾桶及其它环卫设施进行清洗、消毒,保持垃圾房及周边环境整洁。

做好巡查、整改记录,相关资料及时报备。在市、镇两级督查中,对存在问题的照片进行整改、反馈。整改时不允许覆土、焚烧。

2.水环境整治:

横河、主要干道及高速沿线沟塘:水面整洁,无垃圾、飘浮物,无动物尸体,无恶性水生植物(水花生、青苔、水草);河坡无垃圾。

大田水面整洁,无垃圾、飘浮物,无动物尸体,无恶性水生植物(水花生);河坡无垃圾。

宅垅水面及河坡无垃圾、飘浮物,无动物尸体,无水花生,做到整洁有序。上级检查或考核时,要确保水面整洁,无恶性水生植物(水花生)。

按要求做好河道管护系统的更新,杜绝出现黄色、红色以及紫色的点位。

3.农路管护、绿化养护:

路面(桥面)整洁,排水畅通,无垃圾、抛洒物;路肩50cm范围内无种植物,路肩高差小于5cm;沿线视线范围内整洁有序。

发现水泥路面有裂纹、破损、热毁、抽空,桥梁的桥面损坏、栏杆断裂等存在安全隐患的现象,以及道路两侧路名牌、警示桩等交通标识损坏、歪斜、被遮挡等影响道路交通安全情况,应及时采取警示措施并上报。

现有农路路肩绿化养护以及3个镇区内绿化养护及公共区域杂草清理。

4.乱堆乱放清理(家前屋后清理)

农路及高速公路沿线两侧宅前屋后杂物、柴草堆放整齐,沟头、坝头、岸坡等视野范围内无杂物、无柴草堆放。

5.乱贴乱画清理

所有道路沿线电杆无非标广告、无违规医疗广告,无破损广告布、宣传横幅;农户墙面、围墙上无小广告。

(四)保洁、服务要求

1、保洁要求:机械化清运、全天候保洁、广覆盖巡查。

2、服务要求:全镇农村生活垃圾全程机械化和无落地化收集转运。

七、考核内容、形式、办法以及奖惩标准

(一)考核内容

1、工作机制。保洁公司应建立健全的保洁队伍,选择思想好、能吃苦、肯负责的保洁人员,并签订保洁合同,落实保洁责任和制度、报酬,及时交纳保洁人员意外险。公司对保洁人员的管理有效,做到统一标识上岗,规范、文明、有序开展保洁工作,及时上交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及时完成镇村交办的台账。

①与保洁员的保洁合同未签订或未交纳意外险的发现一起扣1000元,对保洁员的责任制不到位的发现一起扣100元。

②保洁人员因野蛮作业被群众投诉,经核实的发现一起扣100元。

③公司工作计划和总结必须按照镇长效办要求及时上报,迟报的每次扣50元。

④镇村交办的台账、报表等工作未及时完成的扣100元。

2、河沟保洁。达到水面清(无生活垃圾、漂浮物、恶性水生植物)、水体清(水中无杂物、水质不恶化)、水系畅(无淤塞梗阻、无坝头坝梗);河坡、坝头无秸秆等柴草,无垃圾、废弃物等倾倒,无新增违章搭建。凡被督查发现问题的,在三天内必须整改到位,未及时整改到位的按标准扣款。

①河沟有零星生活垃圾漂浮物、水花生、野茭白等恶性水生植物的每条每次扣50元,成片的(超过5㎡)每一条每次扣100元。

②不洁三、四级河道的每条每次扣200元、成片的(超过10㎡)每一条每次扣500元。

③工业污染、有毒害物质、畜禽粪便排入河内影响污染环境的,不阻止且不及时向镇长效办汇报的每发现一起1000元。

④交通主干道(省道、县道)沿线两侧的泯沟及三、四级河道有生活垃圾漂浮物和水花生、野茭白等恶性水生植物(10㎡以下)每条每次扣500元,成片的超过(10㎡)每条每次扣1000元。

⑤河坡、坝头无生产、生活和建筑垃圾,发现一处扣100元。

3、垃圾处置。日常运转正常、环卫设施齐全、集中清运规范、垃圾日产日清、无害化处理率达100%,村容村貌整洁。凡被督查发现问题的,在一天内必须整改到位,未及时整改到位的按标准扣款。

①有一处暴露垃圾的扣100元,暴露垃圾堆的扣200元。

②主干道(省道、县道)沿线,凡发现暴露垃圾的每处扣100元、暴露垃圾堆每处扣500元。纵向农村公路发现生产垃圾堆每处扣100元,发现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混合垃圾堆的每处扣200元。

③垃圾房周边脏乱差每次扣100元。

④农村生活垃圾应无害化处理,凡发现暴露垃圾堆场的每处扣500元,发现垃圾填埋坑的,每处扣200元,发现垃圾池(箱)有焚烧痕迹的每处扣100元。

4、农路管护。达到路基无沉陷、路面平整无坑槽、路肩草坪无杂草、边坡坚固无冲沟、排水畅通无积水、路树种植无缺株、构造完好无隐患、沿线设施无盲区、安全畅通无险段。

①发现马路冲沟及时就地取土修复,路肩落差大需要取土运土的,由村里运到现场,由保洁公司及时补差平整好。

②出现影响通行安全的未及时上报的每处扣20元。

③标志、标牌、警示桩等安全设施不能正常使用、影响美观的,不及时处置或上报的每处扣50元。

5、乱堆乱放整治。达到农村道路两侧(含泯沟头)无秸秆等柴草、杂物和建筑垃圾乱堆乱放和集镇、街道无杂物、建筑垃圾乱堆乱放。

农村道路两侧无杂物、秸秆等柴草乱堆乱放,视线范围内杂物、秸秆等柴草堆放整齐,发现乱堆乱放的,每处扣20元。

6、乱贴乱画清理。及时清除电线杆上的小广告和破损广告,粉刷清除围墙及房屋等建筑物上乱写乱画的小广告和陈旧的广告,清除过路和农路两侧的破损横幅广告。发现乱贴乱画或破损横幅广告未清除的每处扣10元。

(二)考核形式

考核分月度考核、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采取日常巡场、不定时暗访、月(季)末现场检查等形式进行。镇农村环境长效管理中心和各村要不定期对全镇范围内的环境卫生保洁情况进行专项巡查,并拍照建档。每月至少安排1次专项检查,对全镇范围进行实地检查。对在明查暗访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直接以《整改通知单》形式交办给保洁公司,并限期整改。

(三)其他奖惩

1.在南通市组织的明查暗访中,被督查通报的,每一起扣1万元,未限期整改到位或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加倍扣款;在启东市明查暗访中,被督查通报的,每一起扣2000元,未限期整改到位或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加倍扣款;在镇明查暗访中,被督查通报的,每一起扣500元,未限期整改到位或未按时完成任务的加倍扣款。

2.12345热线或媒体涉及保洁公司责任区域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的存在问题,情况属实的每次在当月考核中扣1000元,未限期整改的加倍扣款。

3.上级领导在视察过程中涉及保洁公司责任区域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的存在问题,情况属实的每次扣1000元,未限期整改的加倍扣款。

4.村级反映承包人责任区域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的存在问题,情况属实的每次扣100元,未限期整改的加倍扣款。

5.承包责任区域内提供南通市级现场会景点的,每次加3万元;承包责任区域内提供召开启东市级现场会的,每次加2万元;承包责任区域提供召开启东市级现场会景点的,每次加1万元。

6.按时保质完成镇交待的突击工作和中心工作,每一件加2000元。

7.市年度考核结果为全市第1名奖励5万元,年度考核全市2~3名奖励2万元,年度考核全市最后一名扣款5万元,扣款部分从当年最后一季度经费中扣除。

八、项目最高限价:详见招标公告。

九、合同期限:

1.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中标通知书,签订合同。本次招标服务期为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如中标人在合同期内实施情况良好,招标人可在预算落实、合同金额不变的基础上与中标人续签下个年度的合同,不再重新招标。合同期满前二个月,招标人将根据管理服务的总体考核情况,决定是否续约下年度合同;如果中标人没有达到合同履行条件之一的,则招标人有权在委托期内终止合同。

2.服务地点:启东市惠萍镇15个行政村(包含园区、小区)、3个集镇。

十、合同履行条件

1.市农村环境长效管理(含环境长效管理和水环境综合整治)考核中,考核结果须满足下列两种情形之一:①年度考核结果位列小组前5名(共7名),②季度考核不得连续两次低于小组前5名;否则,招标人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并按违约处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2.各级检查或重大活动时,中标人须积极配合开展整治,整治效果满意;否则,招标人有权提出终止合同并按违约处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中标人须按投标时的人员、设备配备承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布置到位;如中标人为南通市市外企业的,须按投标时的承诺在中标后30日内在启东市成立分公司;否则视为违约,合同终止,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其他

(1)服务中所需的其他设备由中标人自行组织、自备安排,其设备使用费纳入承包价款。(不含首次移交的基础设施)

(2)中标人的总报价为本项目所包含的一切费用,结算时不再另行调整。(除考核奖惩,招标人保洁区域、任务的调整,引起的工作量增减双方协商解决)。

(3)招标人对中标人保洁工程的工作质量评定考核,每次考核情况招标人以书面、照片形式进行备案记录。

(4)保洁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必须按作业要求配齐各项劳保工具及用品,穿戴标志性服装,河道保洁要配备必要的防护设备及严格遵守水上作业的安全保障规定,采取切实的保护措施。

(5)保洁工程要文明管护,规范有序。

(6)中标人要制定工作方案、科学分工、严密组织、责任到位、安全到位。

(7)因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增加保洁费用,或造成招标人提供的设施损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8)中标人在承包合同期满后,招标人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的,中标人应配合完成,此期间服务经费按原中标价格根据所延续的天数结算。

(9)中标人须为保洁人员办理意外保险、配备统一救生设施及服饰等。如发生意外事故,一切经济、法律责任由中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概不负责。

(10)招标人将现有环卫设施无偿借给中标人使用,中标人负责设施的使用、管理及维护,承包期结束后归还招标人。若有损坏,按价赔偿。

(11)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未经采购单位书面同意,不得更换。否则按中标人违约处理,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

(12)投标人须自行勘查现场,招标人不承担因面积不准、各类数据有出入、招标文件的缺漏项等而追加相关费用。

十二、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时间、条件:

承包期内招标人组织人员对中标人承包范围内的作业质量不定期进行考评验收,根据考核结果,拨付管理费用。

结算分为月度和季度,每月10日前结算上月服务费用80%;根据考核结果,每季度末的次月20日前结清上季度剩余服务费。

十三、评标方法、评标标准和投标无效情形:

(一)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评标流程:评审资格、资信证明文件—评审商务技术标—评审价格标—确定中标候选人

(二)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100分,其中商务技术部分占70分,价格部分占30分。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根据本招标文件的要求,对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按本项目的具体评分项目及分值进行评分。评分项目及标准如下:

1.商务技术分(70分)

序号

项目

项分值

细分值

评分内容

评分要求或标准

计分依据

得分

1

方案、人员、设

50

10

可行性实施方案

针对本项目保洁的重点、难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

由评委根据各方案的可行性横向比较,在0-5分之间酌情打分,本项最多得5分


对每一方案的科学性、安全性、可行性和完整性进行评价。

每个方案优秀5分,良好3分,一般1分。内容不全的不得分。

5

人员配置情况

提供人员配备在签订合同前到位的承诺书(至少包括人员数量、年龄结构等)。

由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承诺的情况横向比较,在3-5分之间酌情予于加分,本项最多得5分。


15

设备配置情况


提供设备配置和启东市范围内河道保洁专用码头在签订合同前到位的承诺书(至少包括设备的种类、数量、型号;码头自有或租赁的证明材料)

由评委根据各投标单位承诺的情况横向比较,酌情予于加分,本项最多得15分。



20

专业人才配备

提供国家工信部人才交流中心证书(注:必须为投标单位正式人员,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18年社保缴费证明)

1、垃圾收集运输项目经理得5分;

2、河道保洁工程师得5分;

3、垃圾处理工程师得5分;

4、环卫安全员得5分。(人员不重复计分)


2

信誉

5

5

投标单位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在“四位一体”(道路保洁、河道保洁、生活垃圾收运、绿化养护)任一方面取得的政府部门或环境卫生方面中取得优秀名次

根据每季度综合名次表(小组排名)

第一名一次得2分,第二名一次得1分,本项最多得5分


3

业绩

8

8

投标人自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承担过类似环境综合整治的业绩(必须包含垃圾收集运输服务)

提供合同及业主评价(原件备查)

累计服务费总金额100万(含)-200万(不含)的3分;200万(含)-400万(不含)的得5分;400万以上的得8分。(备注: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中的业绩不计分)


4

服务

7

7

河道服务:

1.大型机械船只(突击处理应用)

提供船只证明

得4分


2、河道检查快艇使用

提供快艇证明

得3分


备注:所有证明材料提供原件备查,不提供不得分

备注: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分不满35分,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价格分(30分)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分(小数点保留2位)。

说明:

(1)上述评分标准中的资质证书、证明材料、业绩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备查的,均需携带原件备查,否则不予认可。

(2)所有打分项均以投标人所提供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投标文件中未提及的不予认可,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得修改或是补充投标文件。

(3)投标人的最终得分为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值,计算结果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4.定标

①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标、价格标得分之和为其总得分;

②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总得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序,依次推荐前三名为第一、第二、第三中标候选人。

③若总得分者有相同时,则投标报价较低者排名优先,均相同时技术分较高的排名优先,再相同时则通过抽签方式随机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5.若中标人毁标或在中标结果公示期间被查证确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记不良记录一次,同时,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依法重新招标。

本办法未尽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相关法规研究确定。

(三)投标无效情形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制作或密封的;

2.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加盖投标人印章,投标报价部分未盖章的;

3.投标文件的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投标人未按规定时间、数额及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投标人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人属于投标禁止情形的;

7.投标文件除价格标外出现报价的;

8.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人民币950万元/年的;

9.招标文件明确为无效投标的其他情形。

十二、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60天(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算)。

十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公告。

十四、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条规定: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采取书面形式,在法定时间内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质疑函。

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质疑供应商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联系电话;

(二)具体的质疑事项及事实根据;

(三)认为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或可能受到损害的相关证据材料;

(四)提起质疑的日期;

(五)质疑函应当署名: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质疑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委托代理质疑的,应当向被质疑人提交授权委托书,并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十五、其他注意事项

1.在投标开标期间,投标人不得向评委询问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标结果的活动。

2.评标委员会不公布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3.在投标、评标过程中,如有投标人联合故意抬高报价或其他不正当行为,采购人有权中止评标。

4.履约保证金交纳要求: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必须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的5%,履约保证金在整个服务期满后,经确认无质量、信誉等问题并办理正常交接后30日内,予以退还(利息不计)。

5.授予合同

⑴中标通知

中标结果将在相关网站(http://ggzyjy.ntzw.gov.cn/)予以公布,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对中标结果无异议的,将确定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中标人须在公示期满后三个工作日内至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3号窗口领取中标(成交)通知书。

⑵签订合同

①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②中标人必须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拟签订的合同文本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合同签订之日起二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所有合同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备案。

打开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ntzw.gov.cn/)→页面左侧主体登陆→项目响应方登陆→左侧采购业务→采购合同→合同备案

6.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订立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中标人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7.中标人因自身原因不能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的,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时相关主管部门将对中标人作以下处理:记入不良信誉,并按《政府采购法》有关规定,暂停其在启东市场的政府采购投标资格。



第二部分 拟签订的合同格式

甲 方:

乙 方:

(项目名称)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 (乙方名称)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公正、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一、本合同由合同文本和下列文件组成

1、招标文件

2、投标文件

3、中标通知书

4、乙方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澄清或承诺

5、本合同附件

二、保洁内容(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服务期:本合同期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具体以甲方书面通知实际进场时间为准,期限顺延)。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方将根据项目管理服务的情况,决定是否续约下一年合同。

四、合同金额

年承包金额:人民币 元(大写)

人民币 元(小写)

五、付款方式:承包期内招标人组织人员对乙方承包范围内的作业质量不定期进行考评验收,根据考核结果,拨付管理费用。

结算分为月度和季度,每月10日前结算上月服务费用80%;根据考核结果,每季度末的次月20日前结清上季度剩余服务费。

六、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乙方须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人民币 万元。履约保证金在整个服务期满后,经确认无质量、信誉等问题后30日内,予以退还(利息不计)。

七、双方权利和义务:

八、作业要求:

九、验收

详见验收考核标准

十、售后服务

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十一、合同生效

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十二、违约条款

1、一方不按期履行合同,并经另一方提示后2日内仍不履行合同的,可解除本合同,不履行合同方赔偿另一方的损失;

2、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扣除乙方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索的权利。如甲方违约,甲方应将履约保证金退给乙方;

3、如因一方违约,双方未能就赔偿损失达成协议,引起诉讼或仲裁时,违约方除应赔偿对方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对方因诉讼或仲裁所支付的律师代理费等相关费用;

4、其它未尽事宜,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5、按照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等,应当在明确责任后30日内,按银行规定或双方商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十三、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15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应证明。

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启东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五、补充协议

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的生效应符合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

十六、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3份、乙方3份。

甲方: 乙方:

名称:(印章) 名称:(印章)

全权代表(签字): 全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三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一:

投 标 承 诺 书

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们已收到你们关于项目编号为Z320681180215(ZB061)(三次)的启东市惠萍镇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综合保洁工程的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研究,我们决定参加投标,并作如下承诺:

1. 我们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以上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服务项目的所有内容,我们的投标报价包括完成该项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耗材、机械费、运输费、工具、通讯、服装、办公设备、各种税费、人工、保险、劳保、维护、加班费、福利、利润、工商税金、管理费、安全管理、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 如果我们的投标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服务的全部工作。

3. 我们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60天。如果我们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们的投标保证金可不被贵方退还。

4. 我们愿意提供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

5. 我们认为你们根据评分有权决定中标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投标者。

6. 我们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们同意中标后若不履行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7. 我们同意中标人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8. 我们愿意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

9. 与本投标有关的通信地址:

单位: 邮 编: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地址: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受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附件二:

法 定 代 表 人 授 权 委 托 书


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或事业单位),法定地址: 特授权 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针对项目编号为Z320681180215(ZB061)(三次)的启东市惠萍镇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综合保洁工程的投标,并签署全部有关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被授权人无权转委托。


被授权人(签字): 性别: 年龄: 职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三: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启东市惠萍镇人民政府、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我单位在参加本次项目编号为Z320681180215(ZB061)(三次)的启东市惠萍镇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综合保洁工程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承诺。

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招标,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四:


报 价 表

Z320681180215(ZB061)(三次)

启东市惠萍镇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综合保洁工程

序号

项目名称

单位

数量

总价(万元)

备注

1

启东市惠萍镇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综合保洁工程

1



总价大写: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时间:  年 月 日




Z320681180215(ZB061)启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货物采购招标书__启东市惠萍镇农村环境.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