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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富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018-11-27 14:15:15|作者:清洁吧

富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发布时间: 2018-11-27 10:11|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现将本项目有关内容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富锦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建设单位:富锦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建设地点:富锦市二龙山镇北山村西北侧

建设规模:一期工程规划生活垃圾总处理量为10.95×104t/a,一期建设1×300t/d机械炉排焚烧炉垃圾焚烧生产线,配套1台22.8t/h的中温中压余热锅炉和1×6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一期工程运行后日焚烧处理生活垃圾300t(包括原生垃圾200t/d,筛分可入炉的垃圾填埋场存量垃圾100t/d)。预留二期扩建用地。

占地面积:42857m2。

建设性质:新建。

工作制度:设备年工作8000h。

工程投资:19400万元。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查清评价区域及其周边的敏感点及污染源情况,调查评价区域及其周边的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及水、气、声环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环境影响预测评价及环境保护措施。对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预测评价,并提出环境影响保护措施。

3、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意见调查。通过在媒体上发布公示、发放调查问卷、随机访问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4、综合多方分析结果,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做出结论。按照环评工作的程序,需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保问题的意见,为使项目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对附表中问题提出您自己的看法:

(1)您对项目的建设的总体态度(支持、反对或无所谓);

(2)您对项目选址及建设方案合理性的意见和建议;

(3)您对项目建设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和应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三、建设单位

建设单位:富锦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联系人: 张主任 联系电话:0454-2325506

地址:富锦市民华路北段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中南安全环境技术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18245139215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南二路2号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形式

1.公众在提意见时,应本着客观、公正的原则;

2.如对项目有较大疑问,在本公示10日内,向相关单位提出质疑;

3.为更好地进行意见反馈,请留下您的具体联系方式。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在本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1.向建设单位、评价单位通过面谈或电话进行建议;

2.采取书面形式将意见邮寄给建设单位、评价单位。

富锦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

2018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