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宁市水口镇中心卫生院升级建设项目 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兴宁市黄泥坑垃圾填埋场应急抢险及环境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兴宁市黄泥坑垃圾填埋场应急抢险及环境提升工程,以兴发改〔2018〕101号文、兴市府(2018)99号文及兴市府(2005)1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兴宁市环境卫生管理所,建设资金来源由兴宁市财政统筹解决,按实核拔,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工程名称:兴宁市黄泥坑垃圾填埋场应急抢险及环境提升工程;
2.2.工程规模:新建渗沥液调节池、环境监测、渗沥液处理站搬迁移建、应急填埋区构建及地下水导排工程、应急填埋区渗沥液收集导排工程等相关配套设施工程。项目设计规模日处理垃圾为460吨/天,应急填埋区使用年限约2.7年。项目总投资约3514.59万元,其中建安工程约2852.60万元(其中含暂列金额约316.82万元);
2.3、工程地点:兴宁市新陂镇先声村黄泥坑垃圾填埋场;
2.4. 计划工期: 150个日历天(具体项目工期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5. 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的独立法人,并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或以上资格(广东省省外企业拟派本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必须无在建项目;
报名前投标企业须按照《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的要求和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诚信信息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梅市建函〔2016〕365号)的要求在梅州市住建局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自行申办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手续并已在该平台公开发布。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的要求,省外企业已按要求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3信誉要求:自2018年5月1日至本项目报名及投标截止时间止(以处罚或通报日期为准),企业和项目负责人在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未有被限制投标的处罚。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应已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未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报名申请将不予受理;项目负责人、安全员须在报名单位企业信息登记人员数据中,且没有被锁定;企业信息登记的办理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服务指南栏目。
4.投标报名
本工程采取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均可来人报名参加该招标项目的投标;
4.1报名须提供的资料:
1、《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4、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5、拟派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复印件、施工项目负责人二代身份证复印件;
6、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安全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复印件;
7、施工企业项目管理班子人员的岗位证书、二代身份证及近三个月内的本单位的社保清单原件(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详见本公告附件1;
8、企业注册地人民银行核准的基本存款帐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9、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10、省内企业必须提交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办理的人员信息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打印网页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11、省外企业必须提交《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登记表》已在广东省住建厅办理了进粤企业和人员信息备案并获通过,(打印网页或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上述报名资料用A4纸按顺序装订1份成册,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2)-(8)项资料提交原件备查,由投标企业施工项目负责人亲自持报名资料至现场报名(需携带本人第二代身份证核查)。
4.2报名时间:2018年 11 月 28 日至2018年 12 月4 日 09时 30分至 11 时 30分,下午 14 时00 分至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报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2018年12 月21 日9时40分至 10 时00分 ,提交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广州市天润路333号)开标室(具体时间及地点安排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交易活动安排)。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行开标评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准时参加(身份证原件核查)。
7.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站(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文本为准。
招标人(盖章): 兴宁市环境卫生管理所
办公地点: 兴宁市兴将线侧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 0753-3290334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广州广保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广州市海珠区艺苑路5号11楼自编06
联 系 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 020-85271860
日期: 2018 年 11 月 27 日
附件1:
(项目名称)施工管理班子人员要求
姓名 | 人员 | 岗位要求 | 数量 | 岗位证书 | 证书编号 |
项目经理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 | 1名 | |||
建安B证 | |||||
技术负责人 | 市政专业类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 | 1名 | |||
专职安全员 | 安全员证 (建安C证) | 1名 | |||
质量管理员 | 质检员证 | 2名 | |||
施工员 | 施工员证 | 2名 | |||
材料员 | 材料员证 | 2名 | |||
注:
1、上述人员岗位证书或职称证书、身份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失磁无效)、及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关系证明(已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件或证明),提供原件备查。
2、上表人员岗位安排必须一人一岗(人员不得重复安排使用,报名后不可更换)。
3、本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报名时单独提交。
附件:
招标公告-兴宁市黄泥坑垃圾填埋场应急抢险及环境提升工程.doc